三醉驾人员被拘役
本报讯(记者 李刚)6月7日,经东区法院判决,肖某、闵某、高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押送至市看守所执行拘役。
据了解,肖某、闵某、高某分别于2011年10月27日23时许、11月12日21时许、12月21日22时许在交警二大队管辖区因醉酒驾驶被查获。6月7日,三人同时收到东区法院的判决书及执行通知书。经过事故处理民警对以上刑事判决书的宣读,肖某、闵某、高某对醉驾行为后悔不已。记者获悉,上述三人是今年以来交警二大队管辖区域内首批被执行拘役的醉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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