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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给闯黄灯“亮红灯”,十字路口依然是虎口 □新华社记者 周凯

攀枝花日报 2012-04-25 09:05 大字

黄灯等同红灯?不要以为只有色盲这么看,有关部门也这么看。近日,全国首例闯黄灯案终审判决,闯黄灯司机系违法;随后,武汉交管部门明确表示闯黄灯等同闯红灯。两则消息随即引发网友关于“闯黄灯是否违法”的热议。

规范闯黄灯乱象值得肯定,但一刀切只会把原来的一个问题“切”成多个,填补“红黄不分”背后的法律盲区才是王道。

按照国际惯例,黄灯是让远方的车减速,马上过线的车根据当时车速、路况、后车距离等情况,决定是加速通过还是停车。然而在现实中,不少司机“宁抢1秒,不停3分”,黄灯似乎成了加速信号灯,许多车辆“压”着黄灯呼啸而过,从而埋下了交通隐患。在杭州,“闯黄灯”已造成多人伤亡,规范黄灯通行十分必要。

给闯黄灯“亮红灯”,并不意味黄灯就是红灯。否则黄灯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不如取消黄灯算了,还能节省一个灯泡。同时,路灯由绿变黄是一瞬间的事,如果车辆离停止线较近,急刹车也容易造成追尾事故。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法不禁止即可行,闯黄灯算违法在法律上显然站不住脚。

简单地把黄灯等同于红灯,不但无益于问题解决,还会产生新的问题。许多司机之所以成为乱闯黄灯的“闯王”,一方面是因为目前信号灯的设置不统一,让司机无所适从;同时更重要的是黄灯的定义多年来模糊不清——尽管黄灯是警示信号,但因权威机构没有明确的解释和宣传,造成交通规则和执法尺度的混乱。

规范闯黄灯乱象最关键的是对闯黄灯有一个清晰地法律界定,什么情况下可以通行,什么情况下不能通行。可喜的是,公安部正在制定闯黄灯的性质认定和执法标准。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规则,否则司机和执法部门都是红黄不分的“色盲”,执法就成了执“罚”,十字路口也将是难以脱险的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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