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交通肇事案疑点重重
□苍松
连日来,有网帖和社会上传言,吴川市纪委主要领导年初六晚开车撞死人后逃逸,然后由司机顶包。前日,吴川市委宣传部向媒体转来吴川市纪委和吴川交警部门的情况说明。纪委在通报中称,“我委司机陈华水不存在肇事逃逸和醉驾的事实,也不存在陈华水有顶替领导驾车的问题”,并称事故“已得到妥善解决”。(2月4日《广州日报》)
从报道的情况来看,案发时当地群众怀疑吴川市纪委领导酒后驾车肇事逃逸,主要是基于两点猜测:一是撞人后,被害人生死不明,司机却不参与救人,而是选择离开现场;二是随后纪委的其他工作人员来现场收拾残局。当然,没有证据证实的怀疑,只能是怀疑。这些怀疑需要当地有关部门拿出证据来回应。
但从吴川市纪委和吴川交警部门对事件的说明来看,一些关键性的疑点,还是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事实依据。例如,通报说司机陈华水撞人后用手机拨打了“120”和“110”,那当时的报警记录是怎么写的,能不能对外公布?通报中还提到,司机陈华水在现场看到群众越来越多,怕被打才离开,那有没有目击证人在现场见过他?或者现场有没有监控录像可以证明?因为如果肇事司机不是陈华水,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就没有意义。
而且,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即为重大交通事故,依法不属于自由协商处理的范畴,应当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其他必要的调查,在还原事实经过的基础上,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如不做事故责任认定,既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也难以为后续的实体处理提供依据。例如,若责任认定确认司机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司机还存在追究交通肇事罪之刑事责任的问题;事故责任认定也是协商或诉讼处理民事赔偿的基本依据。
但还未见当地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当地纪委就称“事故已经妥善解决”,这该如何理解呢?当地纪委主动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21万元的协议,尤其让人感到蹊跷。若车辆投了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险公司显然会介入到事故的处理程序之中,可能都不需要车辆所在单位自掏腰包。即使是该车没有购买商业保险,那么责任尚未弄清,单位何必匆匆买单?
这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上,和一般交通事故出现了差异,是不是特殊车辆和特殊司驾人员在此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公众不断质疑的重要原因。鉴于该事故已经成了一起公共事件,建议吴川有关部门引入第三方机构,彻底查清该案全部细节,回应公众的质疑。
(据2月5日《新京报》)
新闻推荐
□张洪泉2月3日,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在考场门外等候。当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服装表演专业的招生考试在济南进行。当天最低气温降至零下6摄氏度,但仍有300余名考生前来参加考试,争取该专业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