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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雾救灾”该提上议程了 □肖时候

攀枝花日报 2011-12-08 09:53 大字

昨天,笼罩在京城的大雾天气再次加“码”,东南部地区能见度甚至不足200米,达到浓雾级别,空气质量也严重超标,个别地区甚至达到中度重污染。受部分地区大雾和空气质量下降影响,口罩开始热卖。12月4日,淘宝售出3万多只口罩,相比前两周平均销量翻了3倍,其中有2万多只是被北京地区用户买走。(12月6日《京华时报》)

现代科学知识告诉我们,工业时代的大雾已非诗意与浪漫的象征,大雾不仅导致恶性交通事故频发,还可使航空、公路交通、海洋航运等陷于停顿;大雾也可能使输变电设备绝缘性能下降,导致高压线路短路和跳闸,造成“污闪灾害”;更为严重的是,大雾导致污染物难以扩散,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乃至生命。

大雾是不折不扣的灾害性天气,各地的灾害预警中,也都将大雾与暴雨、高温、寒潮、大风、暴雪列在一起,但也仅限于此而已。防汛救灾、抗旱救灾、抗冰雪救灾,是我们熟知的名词,但从没见过政府提出抗雾救灾,大雾与高温一样,虽然列入灾害性天气,政府与民众对此又基本抱着逆来顺受的态度,少了一点抗击的主动性。

人类对付自然灾害的办法,一是预防,二是治理,通过人类的工程来趋利避害或化害为利,比如,发布暴雨、干旱、台风预警,兴修水利工程来引水泄洪防洪、修建海防工程来抗御台风海啸。在对待大雾这一灾害上,目前是消极得连监测预报都懒得做,对造成灰霾天气“元凶”之一的PM2.5要不要监测公布都争论不休。

眼下,大雾已不再是纯自然意义上的水汽,而是掺杂了太多空气污染物的灰霾,甚至是光化学烟雾,我国的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已形成区域性的空气污染带,在这种环境中,大雾预报仍停留在气象部门的就雾说雾上,这种预报无疑是失真的,对群众健康根本起不到应有的提醒与指导作用。

目前对大雾灾害的应对,公众能看到的,也只是交通领域各部门的自行其是,或停飞航班,或关闭高速公路,主要着眼于交通事故的预防,对于大雾有可能造成的其他民生损害,少见有政府进行统一部署。

或许大雾造成的危害不如洪水那样迅猛可怕,政府因此少了紧迫感,但大雾与干旱一样,灾情的发生虽系隐性与渐进式的,也会因一场大雨而得到解除,容易让人麻痹而得过且过,但一旦灾象失控,同样后果严重。1952年12月的伦敦大雾,仅仅持续了4天,因污染物浓度为平时的数倍之多,先后造成1万多人死亡,教训惨痛。显然,对越来越频繁笼罩在城市上空的大雾,政府不能掉以轻心,除了发布预报,提醒戴口罩、少出门之类的治标服务,如何从根上减少排放、控制光化学污染、少一些大拆大建的扬尘污染,都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大雾既是灾害,抗雾救灾就是政府绕不开的担当。抗雾救灾,首先当从PM2.5的监测治理开始,并结合环境保护,以科学发展观强化对环保政绩而不是GDP的考核,如此,方能取得实效并取信于民。

(据12月7日《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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