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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涉嫌伪造吴邦国批示海南东方市公安局长蒙冤5年

济南时报 2011-11-08 23:25 大字

2011年9月8日,符亚红(左)、开枪民警文瑞强(中)、派出所原所长章生贵在京反映情况。

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回再审判决书的当晚,李国和给朋友发了一条感谢短信。

从这一刻开始,他和另两名警察一起洗刷了曾经的罪名: 月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撤销此前人的有罪判决,认定人无罪。

从有罪到无罪,李国和等人经历了 年。

无罪事实得出民警有罪结论

李国和,公安部十二局二处原处长,曾任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局长。

章生贵,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原所长。

陈文吉,东方市公安局原纪委书记。

2000年7月24日下午,在执行抓捕工作中,身穿警服的东方市大田乡(现大田镇)派出所民警文瑞强开枪击伤新宁坡村村民邢亚盖。

当晚,文瑞强向派出所所长章生贵报告开枪击伤了一名亲眼见到的命案嫌疑人。公安局局长李国和在接到章生贵汇报后,采取的措施之一是派纪委书记陈文吉带人调查枪击事件,形成《调查报告》并上报。

一个基本事实,再审判决结果却与一审、二审截然不同。

检察机关以警察枪击事件发生后,李国和、章生贵和陈文吉工作极不负责,没有认真调查核实,便认定被枪击者是在逃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及其亲属多次上访,引发多家媒体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非法拘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对3人立案侦查。

此案还入选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006年海南省十大渎职案件”。公布时,其他9起案件已经宣判,而此案尚未审理。

最终,李国和等3人均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刑。

海南省高院再审认定:邢亚盖当时是、现在依然是犯罪嫌疑人;所谓“引发媒体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与3名警察无关。撤销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和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3名被告无罪。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认定为“无辜青年”

再审判决中所说的案件,于1999年8月22日发生在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

当天,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后更名为大田镇)零公里处,新宁坡村多名村民将保丁村村民符亚红打伤,将其哥哥王文安(出生后被送给同村王家)打死。

此后,公安机关抓捕了几名犯罪嫌疑人。在继续抓逃中,民警文瑞强开枪击伤了邢亚盖。

2000年7月,警察枪击事件发生后,东方市公安出具报告,认定邢亚盖是参与“8?22”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2000年9月5日,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报告,认定邢亚盖没有参与“8?22”案,依据是邢亚盖本人否认,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翻供。报告认定,文瑞强在没有认定邢亚盖为批捕在逃人员或负案在逃犯的情况下,开枪造成邢亚盖重伤。

这份调查报告后被当成“检察院提出疑问,公安局拖延不办”的主要证据。

然而,在没有经过受害人符亚红辨认的情况下,8月2日,邢亚盖被取保候审。

此后数年,似乎一切风平浪静,直到2006年2月24日,邢亚盖以“无辜青年”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

这天,《海南特区报》刊发报道:《警察枪击无辜青年 吴邦国批示讨回公道》。

报道依据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起诉书,加上对邢亚盖及其亲属的采访,对枪击案作出了如下描述:

邢亚盖骑摩托车上街买菜,看到税务所设卡收税,因没有缴纳车船使用税,他担心被罚款,于是调头离开,民警文瑞强突开两枪将其击伤。要求私了遭拒后,文谎称该青年是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认定民警开枪是正当的,予以通报表扬。

2005年12月26日,开枪民警文瑞强被逮捕。

2006年7月26日,琼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文瑞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邢亚盖医疗费等5282.7元。

在文瑞强被判刑前,2006年6月23日,大田派出所所长章生贵被刑拘。

此后,东方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陈文吉被批捕。同年7月19日,已调任公安部任处长的李国和被批捕。

随后,3人均被判刑。

“委员长批示”竟是子虚乌有

警察枪击无辜青年,历时6年无人理睬,吴邦国批示一个月讨回公道――― 媒体的报道足以让人震惊、气愤。

然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认定:邢亚盖当时是、至今仍是犯罪嫌疑人;所谓“吴邦国委员长的批示”更是子虚乌有。

1999年8月,符亚红被打伤、王文安被打死一案,犯罪嫌疑人不止一个,且至今无一归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邢文鑫最早质疑“委员长批示”的真实性。2007年7月8日,他致信吴邦国委员长,查询对“邢亚盖被警察枪击上访信”有无批示。

2007年8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回函称:“经查,无此批示”。

既然没有批示,媒体报道所说的批示一事是怎样出笼的呢?

该报道的署名,除记者的名字外,还有通讯员王昌泽。王昌泽是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主办文瑞强枪击案。而该报道被当作证据使用。

最早报道“委员长批示”的《海南特区报》的消息来源是,“据琼山区检察院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采写稿件的记者称,吴邦国批示是琼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昌泽和主管该案的副检察长王干向他证实的。当时,他还联系了摄影记者准备拍摄该批示,但王昌泽和王干以保密为由予以拒绝。

据当地媒体报道,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人员多次对媒体表示,由于有了委员长批示,3名警察才被追责。

委员长批示被证实不存在后,全国人大代表姜鸿斌等30多名人大代表、律师联名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要求查处捏造委员长批示的检察官王昌泽等人。

2009年7月9日,公安部在给人大代表的《复函》中称,经海南省公安厅工作组调查,王干和王昌泽否认向记者说过此事。

二审判刑后,李国和等人继续向中央相关部门申诉、控告。

公安部非常重视此案。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刘金国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听取李国和的诉求,并要求他相信组织、相信正义。

最终,在中央领导、公安部等方面的关注下,李国和等3名警察案件得以彻底改判。

错案追究能走多远

历经5年,轰动一时的“警察枪击无辜青年,吴邦国批示讨回公道”一案中的3名警察被宣告无罪。但此事远未画上句号。

符亚红,无辜遭到殴打,哥哥王文安更是被打死。事发至今,他及哥哥一家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开枪民警文瑞强也开始着手准备自己的申诉。他说,自己被判刑的前提是开枪击伤一名“无辜青年”,现在这个前提不存在了,法院应该重新审理枪击案,还自己清白。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姜鸿斌关注的是责任追究问题。

此前,他曾和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16次联名致函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要求追究捏造吴邦国委员长批示、恶意陷害公安民警的海南省检察机关有关人员的责任。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专程向全国人大代表姜鸿斌汇报,表示对检察官违法乱纪零容忍,已经叫停拟提拔王昌泽为副检察长的程序,并将在3名民警案件再审结果出来之后,启动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程序。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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