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解释出台 “绝望主妇”巧理财
不久发布的《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中提到的有关“房子、票子”的问题,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热议。从坊间及网络上的言论,我们发现,这次颠覆中国传统的司法解释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男方,让不少女性的婚姻安全感降低,“惹恼”了很多主妇。尽管此次婚姻法司解,只是将父母买房等当前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明确,并没有改变原有的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法律理念,但是,仍然将很多女性变成“绝望主妇”。在此背景下,女性如何通过科学合理的理财保障自己的资产和财富,实现财务自由和独立呢?今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那些处于婚姻不同阶段的主妇们,该如何保卫财富,保卫婚姻。
已婚职场女性 设定阶段理财目标
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理财经理李华表示,对于已婚的职场女性来说,理财的关键在于开源节流、合理筹划。对于已婚女性来说,将面临较多的支出项目,如住房贷款,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等,对此李华建议,可以利用夫妻双方的工资进行合理分配。首先预留3至6个月生活支出作为日常应急备用金应对临时性、较大额的支出。这部分资金,需兼顾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可投向货币市场基金,获取高于银行活期存款的收益。其次,建议将个人年工资收入的10%追加投资女性关爱及重疾保险,为中长期的生活质量提供保障。投资方面,可以采用基金定投的方式,在婚后即开始着手子女教育基金储备,积少成多,在复利的作用下,让小资金发挥大作用。例如每月投入1000元,按照年复合收益率8%计算,20年后(在孩子约18岁时)这笔资金将达到59万元。对于每年结余的资金,建议按照4:3:3的比例进行配置,增加投资性资产的收益率。
全职太太 购置保险建立风险保障
目前,在家庭中,存在着一部分全职太太。全职太太没有收入,将精力都奉献在丈夫和子女身上,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这部分人的理财观念也应该有所改变,可以侧重多为自己购置一些保险。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其最终产生的利益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姻发生变故,保险收益将属于个人所有。全职太太应建立足够的风险保障,为自己购买足额的重大疾病险、意外伤害险以及寿险,其中医疗和养老仍是保障重头,一旦家庭情况发生变化,至少还有风险保障,免得生活水平大幅下滑。
还有丈夫婚后的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等仍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全职太太要对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理财规划,做好投资,使这部分共同财产能不断地保值增值。
准新娘 巧投资保障婚后利益
作为准新娘,只要是你的资产放在银行里,存款证明上是你的名字,这笔钱就永远是你的,而且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认定为个人财产。所以李华建议,年轻女孩婚前不妨多做一些投资,以使个人财产可以保值增值。对于年轻女性而言,初入职场、资金不足,目前尚不需承担面对父母赡养、子女教育等经济负担,且具有相对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可采用理财4321定律。将资产的40%投资基金、股票、黄金等风险产品,以获得较高的期望报酬,实现财富的初步积累;资产的30%通过定期定额的方式为将来购房、购车等中长期计划积累首付资金;20%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基金或短期理财产品以备应急之需;10%用于意外或疾病补充保险。
目前,通常都是男方买房,女方买车,有的女方还包家用电器和装修费用。那么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女方可能需要改变策略了。因为房子每年都在增值,而万一离婚的话女方财产实际上是贬值的,所以建议女方父母可以将买车、家电、装修等费用与男方家长一起为新房支付首付或者一半首付,这样女儿至少会保证有一半的房产所有权,婚姻出现变动时也不会太被动。
据《新文化报》 牛胜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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