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咋“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杨玉华
安庆市太湖县开发区最大拆迁安置小区自去年底以来五十多户居民的房屋陆续出现承重梁、屋面、外墙裂缝和渗水,部分住户甚至出现楼板踩穿、房屋沉降等严重问题,居民反映半年时间都未得到有效解决。而就是这样一个“豆腐渣”工程却是当地政府口中的“花园式宜居”样板工程。这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安置房是典型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
百姓安居成了“面子工程”,安置房成为问题百出的“豆腐渣”工程,暴露了一些基层政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质量把关不严、漠视百姓利益等恶劣行为。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百姓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各地也掀起了一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热潮。这对于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难,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在保障房建设暴露出了“大跃进”的苗头:以搞运动的方式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层层堆进度,层层要数字,不顾质量安全,只求表面好看;不顾群众利益,只求上级满意。这种“只唯上不唯下”,“只求面不重里”的做法,给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带来了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对于保障房的质量,中央明确提出要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一旦质量出了问题,不论责任人走到哪里,都要追究其责任。中央禁令言犹在耳,但一些地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却屡屡出现问题,不能不令人深思。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恐怕离不开两点:一是一些地方领导的理念错位,把安居工程当成政绩工程来抓。好大喜功,求短期工作亮点,而不是抱着实实在在为百姓办事,解决困难的态度和理念。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百姓参与机制缺失。在住房建设中,百姓缺乏知情权、监督权,信息不对称,处于自己的房子“别人说了算”的弱势地位。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大的民生工程,要杜绝把保障性安居房建设成“面子工程”,当前关键是要有一套细化落实质量终身制的配套措施和手段,保证中央禁令落到实处。
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保障房建设的进度和质量都纳入到对地方党政一把手的考核中。明确层层责任人,严格招投标管理制度,并建立严格的督查和问责机制。每栋保障房建好后,要将建设施工单位和责任人等重要信息树立一个责任牌,只要出现质量问题,都要追究其责任。
此外,保障房建设还要充分保障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房建设牵动民心,事关百姓安居大事。只有充分倾听百姓的声音,地方政府才能赢得理解和信任,才能建出百姓满意的房子,使保障房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据8月2日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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