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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开房门”该如何关上 □胡立华

攀枝花日报 2011-08-15 18:31 大字

近日,湖北省黄石市一名商人在网上实名举报称,自己的妻子与该市中级法院院长方鄂生有奸情,方多次用公车接举报人之妻到宾馆开房。这是湖北法院系统今年以来第二起被公开的法院院长和异性在宾馆开房之事。6月21日,一网民在网上发布视频,称襄阳市樊城区法院院长范海涛与刚提拔的该院女纪检书记柳华梅在某宾馆开房并同处一室达一小时。面对媒体的质疑,两位院长都很爽快地承认了“开房”的事实,但都很聪明地回避了进入房间后“做了什么事”的问题。方鄂生辩解说,和那位女子只是谈事,没有过夜。范海涛干脆拒绝解释干了什么。

不到两个月之内,湖北连发这样的丑闻,确实有损当地司法权威和法官声誉。作为党的领导干部,两位法院院长,分别很神秘地携一异性进入房间,孤男寡女在同一房间呆了一个多小时。这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到底做了什么事,作为纳税人的人民群众自然要苦苦追问。姑且不管开房费是公家报还是个人掏腰包,那区区几百元房费相对于一顿饭花费数千或上万元公款吃喝而言,可以忽略不计。现在全国人民最关心的是,法院院长与异性进入房间后是不是做了与党员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事情。

众所周知,宾馆客房内的主要设施是床和卫生间,其基本功能就是给人提供一个休息的场所。当然,两情相悦时,发生点“零距离”接触,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我们完全可以排除法院院长与一年轻异性在宾馆房间里口若悬河,谈事业、谈人生、谈理想的可能性,因为这些事情完全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我们也完全可以排除这对孤男寡女在一起作制造航空母舰之类的科学研究,因为这不是他们的职业。在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之后,剩下的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不言自明了。而湖北的大法官们竟然用“开房谈事情”来糊弄广大网民,简直是侮辱人民的智商。

我们注意到,针对黄石市中级法院院长方鄂生“开房门”,湖北省有关部门已经就此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但我们不要寄予过高希望,因为此前,襄阳法院院长和女纪委书记开房事件曝光后,襄阳市委表示会查清此事,但直到目前也没有结果。在官方看来,一定要有违法违纪的事实证据,如视频之类的,才可以定论。这其实是一种认识的误区,或者说是对领导干部的过于宽容。两位院长既然都断然否认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是不是我们就束手无策了呢?  (据《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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