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大贪 □吴杭民
8月14日央视《新闻调查》报道,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局长,居然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达数亿元。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案,因为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被誉为煤炭大省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
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局长,不过官至科级,涉案金额却让人震惊,“小局长”上演的大贪腐,令人在庆幸揪出贪官的同时,也有着遗憾和警示。
缺乏管束和监督的权力,是可怕的,就像被打开的潘多拉魔盒。巨贪也不是一天能练就的,他们之所以能“巨”,全赖缺位的权力监管。而在这其中,那些“小局长”的保护伞,无疑也是需要问责的。
身为煤炭局长,郝鹏俊为何能够大张旗鼓地经营煤矿达十余年?一位办案人员认为,郝鹏俊在长期违纪违法过程中,群众的反映举报很多,但却得不到及时查处,究其原因是郝鹏俊与某些领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出了问题会有各方面的人出面说情,甚至干扰调查,对案件侦查设置障碍。在这些“背景”的庇护下,郝鹏俊可以有恃无恐地干违法的事。
这样的故事一如我们的猜测。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局长,若没有几把保护伞,恐怕是难以成就其山西煤焦领域贪腐“第一案”的。而如今,郝鹏俊被绳之以法了,但那些出面说情,甚至干扰调查,对案件侦查设置障碍的人有没有受到党纪国法的问责,倒是民众非常关心的问题。我们想知道的是,“某些领导”究竟都是谁?他们为何敢为郝鹏俊庇护?他们庇护的动力究竟是什么?随着郝案的事发,“小局长”的保护伞被打掉了吗?
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对于这些疑问,我们一概不知。而这样的反腐局面,是令人纠结的。因为,“小局长”的保护伞如果没有被清除,那么,为了继续牟取不义之财,他们会不会再在伞下培植另一个“郝鹏俊”?而手段和伎俩,或许会更加高明和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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