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失地农民成“城漂”、“乡漂”
昨天晚上山西的一位老网友讲述了他的遭遇。
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他家的七八亩地和住房去年年初被征,政府一次性补助他们家96万元的征地与拆迁费用。其中60万被他儿子拿去做生意,本想他就可以靠这笔费用安身立命,没想到前几天他耷拉着脑袋跑了回来,说是做生意全赔光了,要我再拿出十几万给他创业。问我该不该再给他儿子钱,如果给怕儿子又拿出去挥霍掉,如果不给,他整日"漂"也不是个事。
老网友所说的情况具有普遍性,怎么样使这些失地农民生活既有保障,工作有着落已经是摆在各地政府面前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随着大农村的推进,以后越来越多的农民需要安置。丑哥提点建议:
一是先“挖渠”后“放水”。在征地或者并地之前,首先要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并安排好家庭劳动力的工作。
二是变一次性付款为按月按年发放的生活基金。鉴于许多失地农民缺乏一些必要的理财常识,特别是一些人有了钱之后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挥霍一空,丑哥这里建议各地最好是建立拆迁基金,为拆迁户保管好资金,让他们的补偿款能够细水长流,生活有所保障。
三是如果确实需要创业的,希望政府部门能帮助其论证投资风险,以免发生本文类似的情况,将人们带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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