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大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全力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
【本报讯】四川省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倍受社会各界关注,《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和14条具体指导意见,要求把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在7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庞波就《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当前,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总量压力大,结构性矛盾突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预计每年待就业人数18万左右,加上一些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供需错位问题突出,就业压力很大。二是就业空间和岗位有限。四川省是经济欠发达省份,工农业基础薄弱,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空间十分有限。三是部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一些毕业生的就业观念比较陈旧,直接影响就业。
据介绍,《意见》有许多新的举措,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就业服务更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意见》在延续以往政策的基础上,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一条新政策: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这一政策有利于引导企业结合岗位需求对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提高人岗匹配效率。
庞波最后说,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今年,四川省将继续实施民生实事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选拔招录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基层畜牧兽医站、农技推广站(所)及社会保障、旅游等岗位工作。其中,选拔招录3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3000名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2000名畜牧兽医、农业类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农技推广站等涉农岗位工作;招录20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会保障及旅游工作。
企业吸纳毕业生享受优惠政策
●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对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大学生创业享受优惠政策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实行税费减免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行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
●对高校毕业生实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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