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者贩卖人口洞穿社会底线 □卞布
当你和孩子正在家中吃饭,或者在村口游戏,纵享天伦之乐,灾难突然从天而降,七八个大汉迎面走来,对你进行围堵和追赶,最后抢走了你的孩子。这是一种什么行为?不用查阅任何法律条例你也知道,这是光天化日之下的绑架。
绑架者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敲诈。果然,伤心的父母亲戚被告知,如果想要领回孩子,你得交几千元钱。一时未能筹到钱,孩子不知所终,父母亲戚万分焦虑,因为绑架者可能撕票或者抬价。果然,绑架者要价更高了,赎金变成了上万元。
后来父母们终于筹到了钱,但是孩子已经不见了。对于他们来说,可爱的宝宝永远消失了,这无异于“撕票”。虽然事实上,绑架者拿去卖了更好的价钱,从中国运到了西方。这是一种什么行为?这是典型的人口贩卖。
在这个贩卖幼儿的过程中,为了蒙混过关,这些绑架者还伪造了若干证据和文书,编造材料,假冒签名和手印。毫无疑问,伪造文书和印章等也是一种犯罪。
绑架者发现挣钱如此容易,自然嗜血成瘾,连续作案,持续十多年,绑架、贩卖幼儿至少十数起,敲诈和贩卖所得至少数十万元。
绑架小孩、贩卖人口等行为都灭绝人伦,天怒人怨,在哪里都是重罪,何况连续作案长达十多年。然而,在我们面前的这一系列案件中,绑架、敲诈、贩卖人口者,不仅逍遥法外,而且不躲不藏,招摇过市;不止如此,还能耀武扬威,颐指气使。
如此是非颠倒、邪恶昭彰、丧尽天良的事情,就发生在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这些绑架者的另外一个名字叫做计划生育工作者,他们把绑架行为称为“没收小孩”,把敲诈勒索称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把关押孩子的地方叫做社会福利院,把贩卖儿童叫做收养,卖到西方称为“涉外收养”。他们通过伪造文书、假冒签名等手段,称这一系列犯罪行为“符合相关程序”。他们的工作就是绑架、敲诈勒索和贩卖人口,他们还能从国家或地方政府领取薪水。
部分权力者的犯罪,危害更大,理应罪加一等。即便根据对为人父母者有失公允的《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任何人也没有理由绑架和贩卖儿童。
然而,在这些犯罪行为公然发生的十多年间,在媒体揭露之后舆论震惊之后,公安机关仍然没有拘捕他们,受害父母也不知道如何起诉他们。这些父母能做的事情,就是去找绑架者求情,或者去给绑架者发薪水的上级机关上访。这些绑架者,在抢人孩子、卖了好价钱之后,还可以回头和孩子的父母讨价还价,让闹得厉害的不要闹了,可以多给他们一个甚至两个“准生证”。
这些可怜的父母,都背着一个罪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可即便是那些所谓“超生”或者“非法”收养的孩子,谁又有权力把他们从亲人身边夺走?即便按照中国的计划生育法律,受到处罚的也应当仅仅是违规的成人,而不是无辜的孩子。
还不止如此。此前就有媒体报道,在湖南衡阳等地,这些“计划生育工作者”还和偷盗,抢劫和拐卖人口的犯罪分子进行广泛的合作,通过社会福利院对犯罪行为进行“洗白”,然后“合法”地把无辜的孩子卖到西方。
对于大多西方人来说,这些孩子是“弃婴”,等着他们来“收养”。他们可能无法想象的是,这些“弃婴”的父母正在痛不欲生地找寻他们。
这些公然的犯罪行为,并非湖南邵阳、衡阳的孤例,至少在贵州也被媒体揭发出来。可以大胆地假设,如此轻松挣钱,犯罪也不受惩罚的事情,应该不会只让湖南和贵州的个别“干部”们独享。
有人为《礼记》名言“刑不上大夫”正名说,古代社会里官员并非享有犯罪特权,官员中违法乱纪者被杀头、流放的不少,这句话的意思是对大夫们留点面子,少用“肉刑”而已。
但是毫无疑义的是,在湖南、贵州这些地方,刑不上那些计生工作者这是一个事实。如此骇人听闻的罪行都得不到惩罚,社会治理和人类德行之底线荡然无存矣。
(据5月12日《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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