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等不起”,则强拆停不下
山西大同市南郊居民楼遭夜袭式拆迁事件,日前已进入善后阶段。大同市政府决定,已经中止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嘉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开发资格,大同市市长耿彦波强调,要进一步严肃和重申房屋土地征收纪律,做到和谐征收、平安征收。同时,大同市政府重申了此前南郊区政府的说法,这一影响恶劣的强拆行为,市、区政府“毫不知情”。(5月20日新华网)
当地政府是否真的“毫不知情”,公众无从得知。不过,拆迁公司敢于夜袭式进入居民楼内“实施拆迁”,要说当地政府部门完全没责任,似乎说不过去。
此前有媒体报道,当地有关部门并不刻意回避“强拆”的字眼,大同城区拆迁总指挥部办公室曾明确表示,拆迁不搞“一刀切”,但要“切一刀”。没人知道,这一刀切下去,谁保证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到伤害。而以超常规手段推进大同“造城运动”的市长耿彦波,更强调的是拆迁进度,他说:“我没有时间等待,所以拆迁不可以等待。”
“等不起”的大同市长,曾因179宗违规违法土地而被国土部约谈,当时,耿彦波颇有些委屈地表示,大同的违法用地90%以上是国家重点工程,还有一些地方重点工程,没一宗违规和开发商有关。
言犹在耳,开发商、拆迁公司夜袭居民楼事件就发生了。不知道此番夜袭事件是否也属于国家或地方重点工程,个中是否也存在类似违规违法问题?有消息透露,此番拟拆的南郊居民楼建成尚不足10年,何以一定要拆掉?在绝大多数居民还没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作为责任主体的大同市南郊区政府,怎么就授权给拆迁公司开始拆迁?
种种疑问或许和市长“等不起”的态度有关。市长“等不起”,被完全动员起来的各级政府资源,自然就不会规避这过程中对于民众的侵害。亢奋的语境、宏大的愿景之下,开发商、拆迁公司的某些过分做法,甚至是违法犯罪行径,自然也就裹挟在一起,泥沙俱下。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住建部、国土部等六部门也将于6月组成督察组重点督察。通知特别强调了问责,指出不仅要依法处理“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对失职渎职的部门,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
这种问责值得期待。城市的活力来自于全体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民众的共同参与,来自于科学的、可持续的长远规划。试想,如果地方官员连公民的合法权利都不能尊重,还谈什么城市发展、城市转型?即便是“发展”了,“跨越”了,很可能也是一小部分人群的“发展”和“跨越”,与大多数民众无关。
(据5月22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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