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家属为何放弃索赔?
日前,药家鑫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文章中称“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一边是药家鑫的残忍,一边是被害人的生命;一边是药家鑫父母的淡漠无情,一边是被害人家属的坚定与大度。
“农村人特别难缠”,一个让年轻学子杀人之动机,曾经刺痛了多少人的神经,更让被害人家属流尽了血和泪。
这样一个凶手的“出笼”,当然不是一个人的错误,从家庭,到社会,许许多多的因素都值得我们反思。
然而,我们必须认清,今天的社会是我们大家共存的,而象药家鑫如此之凶手、如此之家庭,肯定不是普遍存在的。因此,当我们都在责怪这个社会失败的同时,其实都应该从自身找原因,你为自己、为孩子、为社会,究竟又做了多少?
为什么药家鑫案被害人家属选择了放弃索赔?生命无价,多少钱也不能让死者安宁。不可否认的是,在今天的法院判案中,往往都会存在“和解”之过程。比如当年孙伟铭一审死刑最终获得受害者谅解,以巨额赔偿换了一条生命,改判无期徒刑。张显博客里就有这样一段话,“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
人情无价,让生者好好活着是一种美德。无论怎样,作为药家鑫之父母,肯定也是受害者,不论他们有多大过错,有多么傲慢,但也必须让其好好活着,真正的代价应该药家鑫自己承担。这样的大度包容,这样的忍让退步,确是我们农村人的极大美德。
但有一件东西也值得我们的法律来反思,当这样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刑事与民事究竟如何达到平衡呢?当我们受害者放弃了民事索赔之后,的确考虑了药家鑫父母的生活困难与精神压力,但受害者一方的困难,又该谁来考虑呢?作为国家来说,完善的刑事救助制度显得尤其迫切。
而更让人焦虑的是,有的受害者家属即使不放弃民事索赔,他们拿着一纸判决,又能真正索得到赔偿吗?这样的例子其实并不在少数。
药家鑫案的发生,不仅折磨着他自己,更折磨着受害者家属及自己的父母,也折磨着我们整个社会。
到了今天为止,我们其实可以好好总结一下,这其中到底有哪些难缠的地方?有哪些难缠的人?当初,药家鑫是否真正考虑过“难缠”之后果?其实,真正最值得“难缠”的应该是我们的生命,是我们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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