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不能成“钱眼” □曾金
吉林省白山市一女子近日驾驶奔驰车撞死一名正过马路的初中生。事发后对于监控录像集体“失灵”的问题,警方表示现场的三个监控摄像头因为各种原因确实没有拍到现场;记者观看了整段录像,确实没有拍到。
翻开岁月的卷轴,历史年轮上豪华车车轮下,生命一次次被践踏,一次次被剥夺。打开记忆的闸门,杭州豪华跑车撞死人、陕O开头豪华车撞死人后载尸逃逸等骇人听闻的新闻频频见于报端。在惋惜生命陨落于车轮之后,豪华车成为“公路杀手”,对待生命如此冷漠的话题从未停止,最大原因是驾驶者并未在血的教训下真正以此为戒,同时权力监管部门也未能以身作则,监管漏洞百出,以致安全事故问责举步维艰。
集体失灵,似乎早已成为监控失守的万能推辞。作为权力监管部门,警方对于现场视频的资料采集理应是全方位的定位,如今的“集体性失灵”显而易见是一个貌似华丽的借口,以图蒙蔽关注此案的民众。在追究责任的同时,对于证据的采集是案情发展的最佳资料,丧失录像,也就百口难辩,受害者不能得到最公正的补偿,肇事者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特定时段的集体失灵实为一种“选择性失灵”。即有选择性地将本应存在的证据消灭,严重影响着案件的正常进行和公正性。恰如诸多网民所言,钱权交织的大世界,似乎摄像头总在有钱有权人有事时选择性地失灵失声,而在穷苦人家稍有不慎即被抓住把柄,恰然相反的格调映衬下,平等已荡然无存。
维护交通安全任重道远,电子眼也应真正担当起“电子警察”的职责,而不是仅仅成为摆设或者时不时地“集体失灵”。倘若如此,电子眼,俨然成为了钱权至上的“钱眼”。最终案情不了了之,受害者有苦难言,只能将苦水往肚里吞。故此,集体失灵的推辞着实有点蹩脚,集体性“苏醒”才能真正扮演好其电子警察的监视作用。
(据4月13日《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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