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家鑫杀人案看“底线教育” □王旭明
西安某高校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肇事后,由于担心对方“记下自己的长相”,竟然抽刀连刺被撞倒的张妙,致其死亡。近日此案在西安公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引起我思考的,却是教育当中的一个重要而又比较缺失的话题,那就是应该对学生进行“底线教育”。
底线是指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处于困境中,并作出多种选择,但无论怎样选择,都不能伤及无辜,都需要符合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底线教育是公民教育的一部分,不同的人所面对的困境千变万化,教育的使命之一是让人作出适应自己实际情况又符合社会基本要求的底线选择。
以药家鑫案为例,其驾驶车辆回校的底线应当是遵守交规;不慎违反了交规,底线就是不能撞人;撞人的底线,就是及时停车,协助抢救。药家鑫的悲剧就是在道德滑坡中,越过了一级又一级的底线,以至于最后将人撞伤后竟连刺数刀,生生把伤者扎死。尽管有不少专家和律师分析药家鑫的行为是“激情杀人”,或曰生命意识的缺失等等,但我认为,一个原因不可忽略,就是长期以来,很多人在成长过程中没有接受过底线教育,脑海中也没有底线意识。
我们再看看药家鑫的成长经历,从同学、邻居的评价中,他是一个文静、内向、学习好的好孩子、乖孩子;父亲对他的管教非常严格,不允许出错,要求药家鑫凡事都要做到超出他人,尽善尽美;母亲对药家鑫则是非常疼爱,在她的眼中,儿子就是一棵永远向上的好苗子。我们可以看出,父母将自己人生的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其实,以这样的方式教育孩子,对于中国家庭来说,绝对不是少数,望子成龙是父母的最大追求。问题是,孩子不成器或者成不了龙,又该怎么办?
这就是底线教育的缺失。可以成不了龙,只要是一个合格的公民,在一个适合自己发展的境遇中,自由快乐的生活,就是成功,同时,也是父母教育的成功。我曾说过,我们可以不崇高,但不能无耻。不崇高可以慢慢转化,逐步追求,可耻则是越过底线,是十分可怕的。还以药家鑫为例,就在这一刹那,他越过了最后的底线。如果此刻他能够想起在他的成长过程中,父母或教师除了告诉他应该怎样做好事之外,再告诉他,不慎或由于各种原因做了坏事甚至触犯了法律该怎么办。如果多点这方面的教育,即使如律师所言是“激情犯罪”,也可能最终避免悲剧的进一步发生。
司法警察可以引导鼓励在押犯人积极表现,争取减刑保释,但也必须告诉他们不能翻墙越狱,再入歧途;公司经理可以要求雇员笑迎顾客,但必须告诉他们至少不能恶语相向,得罪顾客;驾校要教育学员遵守交规,但必须告诉他们肇事后不能逃逸,否则面临法律惩罚,绝无宽恕。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有必要发挥道德楷模的引导示范作用,但也应该加大普通公民的道德底线教育。教育只有在造就英雄、成就公民中,才能呈现出推动社会进步的真挚和美丽。
(据3月27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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