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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火打劫的可不止拖车

兰州日报 2010-09-09 05:09 大字

9月5日,一辆大巴车坏在刘家窑桥下主路,结果救援公司拖车12公里,要收6200元的拖车费。对此,救援公司表示,收费是按照公司标准进行。北京市发改委相关人员称,拖车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而在2008年2月,一辆坏在北苑路的大货车,被收费高达14600元。

这样的天价拖车,让我想起了今年闹的沸沸扬扬的“挟尸要价”。从现象上分析,二者似乎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但从本质上分析,这样的天价拖车,岂不是换了一个行业的“挟尸要价”?前者是拖走交通事故或公路上的车,后者是从江里捞人,干的都是急活儿,而且是事主非请不可的,更相近的一点是——离了这家,可就找不到别家可替代啦!

想想现在的人们,真是可怜!咱们在所谓的市场调节和实际的垄断控制之下,处处都是不得不跳的陷阱。真不知道,我们还会遭遇多少次合法的趁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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