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官涉贪案引发司法改革强烈诉求
新华社台北7月18日电(记者 李凯 吴济海)近日在岛内引发强烈震荡的台法官集体涉贪案18日又添新“情节”。台“司法院长”赖英照在同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会面后获准辞职。
岛内舆论及法律界人士指出,赖英照辞职只是概括承担政治责任。台司法界乱象已持续多年,弊案时有发生,改革举步维艰。台有关方面只有彻底展现反腐决心,对法官的选才、监督、评鉴机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才能挽回民众对司法的信任。
“一审重判,二审减半,三审回家吃猪脚面线”“买一审(法官),不如买二审”……这些在岛内广为流传的顺口溜是台湾民众讽刺和调侃各级法院、法官判案标准不一,易受多种因素影响。而此次台法官集体涉贪收贿案又为这些顺口溜增添了新的例证。
引发这一司法丑闻的主角是曾任苗栗县县长的台湾前民意代表何智辉。他被控贪污、背信等罪,2006年一审被重判19年;但今年5月台湾高等法院对何智辉改判无罪。此前,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已接获检举,疑有法官、检察官在何智辉案中收贿。7月14日,因涉嫌收贿为何智辉脱罪,台高院法官陈荣和、李春地、蔡光治及板桥地方检察官邱茂荣等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
案件被台湾媒体称为“史上最大司法官贪渎案”,受到各界强烈批判。有媒体发布的民调显示,超过70%的受访台湾民众认为该案会影响他们对司法的信心。岛内各界强烈呼吁台湾当局进行司法改革,加快有关立法,打击、杜绝司法腐败。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赖英照在16日、17日分别口头和正式提出辞呈。18日,赖英照辞职获准,并批准台高院院长黄水通此前就提出的辞呈。赖英照对媒体表示,法官涉贪案对司法信誉造成严重影响,他愿对此承担所有责任。
岛内学者指出,此次法官涉贪案暴露出台湾司法体制的诸多问题。目前,台司法体制的“前端”,没有好的法学教育和选才机制;“后端”没有淘汰机制。人与制度的问题同时存在,才会导致司法领域的弊病丛生。此外,受政党政治因素影响,司法改革举步维艰,法官立法20余年来一直停滞,淘汰制度欠缺。
台民间关注司法改革的组织则聚焦司法官评鉴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他们指出,台现在约有1700名法官,是终身制,每年遭到弹劾记过的只有几个,而法官的升迁调动惩处完全是在司法体系内完成,不受监督。
这些组织提出,法官评鉴机制应设于“司法院”之外,以利外部监督;评鉴事由应包含具体不适任现象;除被动接受民众检举外,还应主动定期对法官进行全面性评鉴;惩戒决定机关应包含多数非官方代表,避免官官相护。
面对社会的批评和质疑,台当局表示要大力肃贪并推动司法改革。马英九表示,司法改革应有具体办法,其中“法官法”立案对司法官评鉴等退场机制建立很重要。台行政当局负责人吴敦义称,将尽快成立“廉政署”,未来以团队的力量和机制来惩贪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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