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偷婴案宣判被告获刑一年
【据新华社电】 6月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半年前发生的西安交大一附院偷婴儿案,被告人葛倩如被判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后认定,2009年11月21日5时多,犯罪嫌疑人葛倩如偷偷潜入西安交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部主楼7层,在护士更衣室里换上白大褂后骗走婴儿安某,而后逃离现场并携带婴儿远赴广东。后在广东东莞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拐骗婴儿获解救。
审判长当庭宣布,被告人葛倩如拐骗儿童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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