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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措施确保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80%以上 自主创业最高可获8万元贷款

兰州日报 2010-05-01 06:08 大字

促进就业系列措施重点:

凡是在建或新建的上亿元项目,要吸纳30名以上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招用大学生可获200万元贷款;自主创业的最高可获8万元贷款支持;今年起,中央财政将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和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补助。

【本报讯】 据初步统计,今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总量为17.5万名,比去年增长了近万人,再创历史新高。为给普通高校生提供更广阔的就业途径,四川省近日出台了《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努力实现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年底达到80%以上。

《意见》指出,今年四川省要继续组织实施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进村社区计划”、“特设教师岗位计划”、“选调优秀大学生计划”。从今年起,中央财政将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和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教师岗位计划”项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意见》指出,建立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各项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扶持等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扶持。进一步清理影响和制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种制度,落实户籍、职称评定、工龄计算等相关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权益保障等服务。

《意见》指出,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人才服务于四川省“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服务于重点发展行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凡是在建或新建的上亿元项目,都要吸纳30名以上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要参照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补贴办法,对坚持为项目建设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在享受工资报酬的基础上,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意见》指出,要加强生产性实训教学安排,确保学生毕业前有充足的顶岗实习经历,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要探索建立顶岗实习合作企业兼职教师补贴和学生工伤保险补贴等制度。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应为其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落实各项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联合创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可按规定扩大贷款数额,对符合规定的给予财政贴息。

《意见》还对就业服务方面作了相关的规定:要加大对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专业服务、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优先安置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就业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参照公益性岗位补贴办法,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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