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检察院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 特别“审判”拯救失足少年
【本报讯】 近些年,未成年犯罪仍处高位运行,并且显现出许多新的特征。为了最大限度挽回这些“孩子”们原本正常平静的生活,城关区检察院每一位受理此类案件的检察官都会亲自深入到他们生活的环境中进行走访,了解详情分析原因,找出法庭教育的着力点,根据不同的犯罪成因、犯罪类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等,细致准备不同的教育方式,帮助“孩子”回归到本应属于他们的生活中去。
2008年3月,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3人抢劫的未成年人案 件举行了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三犯罪嫌疑人均是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犯罪时年仅十五岁,平时表现尚好。三人到城关区游玩,因身上的钱花完无钱回家,一时冲动便产生了抢劫他人的念头,继而实施了抢劫行为。听证会上,主诉检察官对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制教育,剖析其犯罪的根源,讲明其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及其应受处罚的必要性。监护人谈了自己对孩子教育方面的缺陷,表示要加强与孩子的勾通和理解,配合司法机关作好孩子的教育挽救工作。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不起诉后,该院继续跟踪回访,巩固维权成果,令人欣慰的是,三人中有两人升入了高中继续学业,一名考上了中专。
由于未成人的心理还比较幼稚,社会经历简单,又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往往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有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伤害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是被害人。在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的严重性,大多表示愿意真诚悔过,重新做人,并感到对不起亲人,希望能重新开始。为此,城关区检察院还采用巡回演讲的方式,针对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匮乏的情况,采用生动活泼的方式宣讲法律知识,让在校学生普遍受到了深刻而难忘的教育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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