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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荒倒逼电价上调”的混乱逻辑

攀枝花日报 2010-04-09 23:45 大字

■ 毕舸

有消息称,五大电力集团已经联合上书相关部门,希望尽快调整电价。今年,电力企业连遭不幸。年初,电煤价格大幅度上涨和西南地区大旱带来的水力发电不足,都给五大发电企业带来压力。(《中国经济网》4月6日)

报道开篇即称,“一直在为加价而努力的电企终于等到了绝佳机会”。这是个多么绝妙的讽刺,让千百万人遭受生活困顿的天灾,俨然成为调整电价的良机。而电企要求涨价的理由似乎很充分,水电发电不足造成的供应缺口,需要用火电来填补,但煤矿事故频发,煤炭价格抬头带来的成本负担,需要用涨价来维持盈亏平衡点。

这是典型的市场供需关系逻辑,但却并不符合当下电企所处的现实背景——近几年来,煤炭领域虽然初步实现了价格的市场化改革,但每年召开的煤电价格谈判却并非是真正的市场博弈,而掺杂了政府干预的庞大身影。因此,煤矿建立在资源要素上的价格反馈并没有确立,贡献给电企的依然是“半计划煤”。而这在水电中反映得更加明显——西南等相对富水地区的水资源以廉价乃至近乎免费的途径转变为电力,电企从中获得的价格差相当可观。

同样,电企与民众之间是真正的消费供给关系吗?由于当下电力企业处于市场垄断地位,挟电力需求的刚性,拥有几乎不容民众讨价还价的定价标准。换言之,在水煤等上游资源供应价格发生变动时,尤其是出现下调而带来的利润增长,并不会转化为电价打折。2008年,广东省物价工作会议上就传出消息,当地物价部门对广东电网公司的成本监审发现,2007年广东电网的利润高达142亿,利润空间巨大。这可以作为一个实证例子,看出电企在赢利暴涨的阶段绝不会嚷嚷着降价。

因此,“水荒倒逼电价上调”的纸面逻辑是成立的,但它首先忽视了电力企业以往从水电中获得的丰厚利润,这几乎也是垄断性企业的一贯套路—— 绝不会用以往的巨额利润来对冲暂时的亏损,并且掩盖了以往水力发电及煤炭发电中的成分共担关系——按照此逻辑,富水地区的民众、产煤地区的民众及企业,都有权参与以往电企的利润分成,电企是否应先返还这部分“应付成本”。

电力行业管办不分的格局仍未打破,由于行业竞争不足,难免会带来服务和价格方面的种种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和普通民众,面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亏损与否都来自电企的单方面信息,亏损中的信息不公开透明,谁也无法厘清哪些属于冗员过多、市场反应迟钝及经营环节繁杂带来的亏损,哪些是基于成本引发的支出增加。因此,无法有效压缩电企的报价“水分”,涨价的合理性根源也就不存在。

必须要指出,电力行业的垄断租金不但包括由于垄断价格而导致的消费者福利转移,而且包括垄断部门巧立名目非法收取的各项费用。在某地电力集团内部的自查自纠中,2000年查出该省电力乱收费高达10亿元。这部分“小金库”的账外账,或许丝毫不妨碍电企拿着损益严重不实的报表哭穷。

如果电价博弈没有消费者在场,没有电企对所有成本的公开透明,没有对盈亏报表的有效审计,“水荒倒逼电价上调”的逻辑与事实就背离了十万八千里。

(据《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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