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福建南平恶性杀人案二审裁定 凶手郑民生被判处死刑

兰州日报 2010-04-21 06:13 大字

【据新华社电】 20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郑民生故意杀人案上诉一案,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公开对此案进行了二审。经法庭审理,二审当庭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郑民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8人死亡、5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原判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对郑民生的死刑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前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4月8日依法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郑民生表示要上诉。郑民生上诉提出:其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系女青年叶某散布有损其声誉的言论,并对其陷害,应对叶某追究责任,请求二审法院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件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上诉人郑民生因追求女青年叶某及朱某不成,无端怀疑原单位负责人从中作梗,又认为叶某散布有损其声誉的言论,欲对其陷害,遂怀恨在心,欲行报复,唯恐对成年人行凶难以得逞,即萌生了杀害幼小小学生之恶念,以达泄愤报复之目的。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闻推荐

湖南育才中学踩踏事故责任人一审被判刑

【据新华社电】27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在对湘乡市育才中学踩踏事件庭审一个多月后,宣布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育才中学原校长叶继志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