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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的“驻京办”是否会曲线生存?

兰州日报 2010-02-11 06:39 大字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包括合法设立以及非合法设立的,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520家,县级单位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的联络处或办事处、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则超过1万家。除了地市级以上政府设立的驻京机构得以保留之外,其余的均在撤销之列。无疑,四年来曾被圈内人士称为“搞不动的东西”终于要被“强拆”,牵涉甚广。留还是撤,众多驻京办主任心中七上八下。而坊间对于驻京办命运的何去何从,同样众说纷纭。有人说驻京办就此撤销,有人说驻京办自此将转战天津、廊坊等近京地区。 

驻京办杂乱丛生,当然有利益链大肆膨胀发酵的原因但不能不看到,地方利益或者地方所期待的利益得不到平衡的照顾,也是驻京办存在的根本原因。近年来,中央加大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各地均有机会获得民生、环保、教育诸领域的财政拨款或者国债支持。但是,自己囊中羞涩,也未能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分得一杯羹,一些当地项目迟迟不能立项,最终要么放弃立项,要么只好削尖脑袋往各部委走动关系争取资金。目前,人大会议上提交给人大代表的预算是粗糙简略的,到底转移支付的项目和资金如何安排,常常不会明确地在预算中列出,数额庞大的财政转移支付脱离了人大的监管,因此,国家部委及其工作人员手中仍然握有太多至关重要的项目审批权和转移支付的资金划拨权,给谁,什么时候给,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要根治驻京办产生的乱象,最根本的是要深化国家财政预算制度以及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合理配置权力,严格约束权力。否则,难以保证驻京办不会真的成为“驻津办”、“驻廊办”,或者变换着形式以求曲线生存。 

主管部门撤销县级政府驻京办,是一项具有魄力的举措。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手中的审批权和资金划拨权就如同一根“指挥棒”,只要它们一日还能不规范地、以个人意志的形式存在,那么,其指挥力量就是强大的,就会吸引在磁场内的所有人不约而同地“众星拱月”。

据《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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