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昨审议《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等问题,制定了具有甘肃特色的扶持内容 甘

兰州日报 2009-11-24 07:15 大字

今后几年,四川省城镇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力每年将保持在40万人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在450万人以上。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劳动力供给量较大和就业岗位不足的矛盾仍将十分突出。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对象为主的重点人群,就业难度还会不断加大。在这种形势下,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就显得尤为突出,政策落实的力度也需进一步加大。

【本报讯】昨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省政府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该条例草案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很多具有甘肃特色的扶持内容。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当失业率达到预警线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

就业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

条例草案规定,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

为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体系,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人员和中小企业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当年新招持有失业登记证的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符合小额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政府鼓励、支持、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者自主创业。 

对自主创业人员减免相关税费

条例草案规定,四川省还将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人员给予税收优惠。对持有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部门应在经营场所等方面给予照顾。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复员转业人员、残疾人、进城或返乡农村劳动者等自主创业的,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大学生见习期应发基本生活费

条例草案规定,政府应逐步完善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要按有关规定发给基本生活费。鼓励企业接收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制学生实习,并提供实习场所和实习指导教师。具备条件的院校可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对“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

在条例草案里,四川省将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摆在突出位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零就业”家庭援助制度,确保城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及其他社会保险赔偿的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和就业困难人员,有关部门应当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弱势群体

条例草案还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并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及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企业裁员行为加强监管

条例草案规定,因自然灾害、突发性社会事件、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规模失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企业政策扶持,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监管。

新闻推荐

国务院安委会通报初步调查结论 确认107人遇难48名遇难矿工家属签署赔偿协议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5日通报了黑龙江新兴煤矿事故的初步调查结论,井下许多的探煤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遇火发生瓦斯爆炸波及全矿井,是发生这起事故的主要原...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