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杂忆》和月桂糖
小爱
有次收到朋友相赠的月桂糖,红漆铁罐喜色逼人,上面用工笔写着“舂杵”,打开罐子,白棉纸包着小糖块,糖大概有八毫米见方,小小的一粒一粒,近乎红糖的颜色,特别的是那种咸甜交加的微妙调和感(因为加了酸梅水嘛),类似于盐水泡荔枝,蜂蜜浸柠檬,是以对比反衬法凸显味觉的层次感。朋友说:“我们家的月桂糖一直是满觉陇的沈阿姨给我们做。新年前她给我们寄过一包月桂方糖,说是用最古老的做法舂杵制成,是旧时杭州的喜糖。制作过程太为繁复艰辛,一年中仅能做一两次,不为售卖,只是用来赠送亲朋。这次终于帮我们做了一批。”我一想,这不就是《山居杂忆》里的桂花糖嘛!
话说《山居杂忆》这本书,作者高诵芬老太太是个民国闺秀,连学堂都没进过,婚姻也是老式包办的,社交半径狭小,书里没啥波澜壮阔的乱世风云,倒是滤掉这些,写了些旧时吃食,仆佣奶妈,塾师绣娘,女眷交际。整个就是民国《清嘉录》,大家庭殷实有序的日子,过得就像孟玉楼走路“行时香风细细,坐下淹然百媚”。我喜欢那安然守静,现在闲着没事还常常随翻两页,循月而读,比如大年初一要吃橘子和荔枝,象征“吉利”,清明淡妆素服上坟,入夏要吃青精饭团子,也就是乌桕叶泡了整夜的糯米蒸成团,还要称体重,立秋再来一次,看看苦夏消减了多少肉膘,端午要把菖蒲剪成宝剑,用苍术薰屋子,解百毒。乞巧节用荆柳叶洗头。高家家里有间梅厅,结满梅子的季节,就有佣人摘了紫苏和和玫瑰花,做成蜜饯。
印象尤其深刻的就是这个桂花糖。话说家产号称“高半城”,在西湖都有祖传产业的高家小姐高诵芬出嫁,婚宴上用了九万六千包桂花糖,婚礼前的那年秋天,全家就参与开始采摘,再轻轻将花朵从细的青枝上摘下,去蒂去芯,放入白瓷盘,再浸在酸梅干的水里,这个酸梅水是咸梅干泡制的。这样,桂花的色泽就会永远不变了。磨成细粉,要细得跟水磨粉一样。然后把在酸梅水中浸了三小时以上的桂花放入捣臼,舂成浆糊状,加入磨细的冰糖粉,拌匀,使它的颜色跟桂花的颜色一样。然后用力舂捣,直到臼内的桂花糖与臼底完全脱离,毫无黏滞之感为止,将糖粉放入精雕过的印版压制成型,放在置有石灰的矾纸上知道糖变干,再收入石灰箱隔潮。
这个要是产业化流水线出产,便利之余倒也无啥意趣。难得的是它和上坟一样,几乎是全家参与的亲子活动。采花时佣人们都出动了,老爷闲着也会过来包两包糖,家里姑娘出嫁的喜糖嘛!想着心里也乐乎着吧?多大的喜事啊,九万六千包糖,全家连佣人加帮工都包的手酸。而经历了解放后被没收产业,揪斗,全家迁入十几平米的小破屋子,连阳光都晒不到的苦难时光,孩子们还能从石灰隔潮的箱底,翻出妈妈当年的喜糖,收藏得当,糖居然还能吃。只是,其中世事起伏之滋味,大概只是当事人才心知。
之前看苇岸的书,他特别声明,说自己不喜欢任何一本中国文学作品,他解释说:“中国文学中,人们可见看到一切:聪明、智慧、技艺、意境、个人恩怨、明哲保身,却不见一个作家应有的与万物荣辱与共的心”——我很喜欢苇岸,却不能对他这个文学观点苟同之,近年来重读一些中日文学作品,越发觉得东方美学的基础,恰恰就在于人情迂回、世故周旋,这是由东方人以家族为社会单元的人际结构分泌出的,必然的美学结果。
不知道别人如何,我自己特别喜欢看见这种文字。人事都整饬,圆满,在秩序之中,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不急不徐。一切都摆出架势,要夯实,笃定,地久天长。人和人之间,有着散淡但绵实的关系。这些细碎隐晦的人情得失,利益往返,并不全是贬义的:算计和牵绊,自有它温暖牵系、秩序井然的一面。
比如《山居杂忆》里,除了四季流转的风俗之外,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高老太太谈到“人际”时的情味,除了现实血亲之外,对仆人也要宽待体恤,为他们养老送终。高诵芬念念于忠心护主的佣人叶妈,给老太太洗内裤,给小孩子讲鬼故事,男佣衷心守护家园。主人供佣人的孩子上学,给他们送终——《张家四姐妹》里,姐妹们的妈妈。临终前托孤散金,也是给佣人。《乱世佳人》里,赫斯佳的妈妈把黑佣人都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管教,最后黑人和农奴主,听说《汤姆大叔的小屋》都很愤怒,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那样奴役和欺辱别人的。主仆之间,并非阶级斗争丑化过的那样机械教条化。活人如此,死人也得追思,到了年节一定要祭奠祖先,不忘孝道。动乱时祖坟被盗,小辈赶紧去救场,把骨骸用瓦罐装了迁走。《山居杂忆》之味,就是人情味,是高诵芬蕴藉含蓄的朴厚之美,在生活中,我们偶尔也会遇到这样的人,她以温厚待人,也以善意解人,她的理解力并非高像素的显微镜,聚光于人性的阴暗角落,把他们的脏与恶,雪亮的曝光和批判,高老太太也遇到过剪鹅脖子的坏仆人、差点害死孩子的奶妈、押她游街的红卫兵、抢走祖宅的造反派,但她也就是止于陈述,连分析评论都寥寥,更没有什么声讨和批判的欲望,就像她生在富家,享受锦衣玉食时的安然。什么巨浪,到她这里也就是拍岸的微波——老太太身上有种让人舒服的低调:顺时不炫富,追忆不炫苦,写作不炫智,而这个不夸张不造势的淡然,又保护了她自己。
从表面看,高诵芬在人际上很幸运,生来被父母疼爱,出嫁又遇到了专一且长于诗词的儒雅丈夫,连传闻中难处苛刻的婆家的太婆都很善待她,可是这幸福,我认为:一是她那种圆融的正数性格带来的良性的善业,其次,也是家教的结果:高诵芬小时候,虽然家境优越,可是长辈们从来不作兴给孩子们穿绫罗绸缎,也不能吃山珍海味,怕“折福”,孩子们吃银耳,也只能吃奶奶碗里剩下的那几朵,想起美国小说《纯真年代》里,大户人家,一定把在巴黎采购的光鲜新衣,在箱底压三年,显得不那么“潮”才能穿,怕溢出暴发户气息。然而这人工打压过的富贵气,在她经历逆境时就成了承压力,最后酝酿成了老太太身上富而不骄矜的一种雍容之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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