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专家岂能为垄断“代言” □张涨
近日,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被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解聘,因其以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的身份,受聘于正在接受国家发改委调查的高通公司,收取高额报酬,为其出具“未垄断”的经济学证据,违反了咨询组工作纪律。
张昕竹本人对解聘结果似乎并不服气,称自己只是“帮外企说话”,“就好比我给死刑犯做了辩护,任何一个案子都有正方和反方,不能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吧。”张昕竹到底冤不冤,笔者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分析。首先,国家发改委正在对高通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并称已经确认其垄断事实,张昕竹受聘于高通公司,对调查的部署安排保密性或有不利影响;其次,在收取了高通公司的报酬后,张昕竹还能否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尤其是不利于高通公司的观点,很值得怀疑。
事实上,专家咨询组工作纪律已有明确规定:“不得从事与履行专家咨询组职责利益冲突的活动;未经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同意,不得以专家咨询组成员身份从事与履行专家咨询组职责无关的活动。”张昕竹既然加入了专家组,就必须遵守这一规定,被解聘并不冤。
首先,张昕竹称要保证正反双方说话的权利,这倒是给我们一些启发。在由行政机关主导的反垄断调查中,应按照国际惯例用好听证制度,让被调查对象为自己辩护。比如谷歌执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就曾参加过美国参议院的反垄断听证会,微软总裁比尔·盖茨也曾在反垄断听证会上与政府机构直接叫板。此外,反垄断司法诉讼也应逐步成为反垄断执法的左膀右臂,政府应鼓励消费者投入到反垄断诉讼中,既便于消费者维权,又让垄断行为无所遁形。
其次,尽管我国有多个机构可以查处反垄断行为,但反垄断执法人员数量远远少于发达国家。有报道称,我国专职从事价格反垄断调查的人员只有十名左右,而美国达到千人级别。与此同时,反垄断案件涉及方方面面,对调查人员的相关背景知识、法律、商业乃至信息技术都有较高要求,人才培养方面应该尽快跟上,一些高等院校的专业设置、执法机关的内部培训都应有的放矢。
再次,反垄断的目标是为了促进市场竞争保障民生利益。而在我国的一些基础民生领域,还存在不少政策性垄断的行业,这可能成为我国反垄断进一步深化的重点和难点。反垄断的“尚方宝剑”,遭遇行政壁垒的“免死金牌”,可能无法凭借反垄断单兵突进来推动市场竞争。比如石油、电力、铁路等行业,一味强调执法只会走入死胡同,唯有通过深化改革,与打造开放市场、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激活民营资本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多项工作齐头并进,我国的反垄断之路才能向前再迈一大步。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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