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决定》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这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出了明确方向和要求。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重大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选择,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发展经验表明,城镇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不经过城镇化就实现了现代化的。目前,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都超过70%,美国、日本、德国的城镇化率分别达到82%、91%、74%,超过我国几十个百分点。所谓城镇化,就是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农业人口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从而使城镇数量不断增加、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人口比重不断提高的历史过程。因此,没有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也就没有城镇化的实现。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就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推进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很快,但总体上看,我国城镇化质量不高,突出表现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滞后。2012年,我国按城镇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达到52.6%,而按城镇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只有35.3%,二者相差17个多百分点。2000-2012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由10.5个百分点扩大到17.3个百分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综合指数仅有40%左右。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虽然被统计为城镇人口,但并没有真正获得城镇居民身份,无法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享受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也无法长期在城市稳定就业和居住生活,实际上处于半城镇化状态,不仅影响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社会阶层和谐与城镇化质量。农村存在的大量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是这种半城镇化的直接结果。所以,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下转二版)
新闻推荐
核心提示美国最新公开的解密文件称,1958年8月中旬,美战略空军司令部已部署完成5架可用于投放原子弹的B-47轰炸机,当时美国参谋首长联席会议主席──空军出身的顿宁,曾在8月的一次内阁会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