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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玩后月付旅行社称风险太大

北部湾晨报 2015-09-02 09:37 大字

喜欢旅游的80后市民陈家森在途牛网上看到一款“马来西亚兰卡威度假酒店4晚5日自助游”旅游产品的广告,引起他注意的是这款标价5400多元的产品表示可以免息分期付款,交约450元左右的“首付”后便可以出发。“真的免息吗?那可真不错。”感兴趣的他点击细看,不过发现这款旅游产品,其实不是如他想象般“免息”,如果分三期还款的话,每个月得多给150多元。“首付低”“分期付”“免息”,这些字眼对于一些尚无有足够金钱出游的消费者来说,无疑充满了吸引力。随着现时出游气氛的升温,旅游企业、金融机构都看到了在旅游市场旅游产品分期付款的发展空间。而新兴的一些在线旅游机构更是推出了单独板块,在旅游产品付款方式上,可以“先玩后付”,以“轻松月付、免息无压力”为卖点吸引客人。

“有时间想去玩的时候没有钱”,部分工薪基层或者手头资金不多的年轻人有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针对年轻群体。

不过记者走访市内部分旅行社了解到,多数旅行社通常会和银行合作,旅游消费时让客人可以利用信用卡业务来分期付款。有市民游客表示,信用卡“透支”,或者新开一个以旅游为主题的信用卡来分期付款,无论手续费还是利息,无疑都会产生更多的金额。

至于会否推行“首付出发”的新付款形式,旅游业人士王志文认为“首付出发”能否实行,“关键是看谁承担了未付资金上面的风险”,如果承担方是旅行社本身,那旅行社难以承担。旅行社负责人何小姐表示,曾和银行洽谈更深入合作开发“首付出发”产品的事宜,后因旅行社无法满足银行方面提出必须“先垫付”的要求,而作罢。

有行业人士表示,相关网站能以“超低息”甚至“免息”处理客人分期付款问题,可能是以金融机构广告费用抵消的缘故才能做到。广之旅出境部经理卢家森表示:“只收部分款项,就让客人先玩后付,对旅行社来说无疑风险太大。万一行程中出现某些问题,或发生客人对行程不满进行投诉要求退款等纠纷,未结的金额费用收不回来,旅行社损失比较严重。” (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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