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拟安排政府立法22件
本报讯(记者 张艳华)昨日,记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由自治区政府审议通过。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安排立法计划项目22件,其中,拟完成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6件,制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2件,拟安排调研的立法项目14件。
根据立法计划安排,广西明年除了制定《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还将把《广西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调研计划,以便更好地开放合作。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广西拟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问题以及解决民用建筑能源消耗实际问题;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和灾害防御,拟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以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灾害的防御能力。同时,还首次针对广西司法鉴定工作进行立法,拟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除计划完成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项目外,立法计划同时安排了14个调研项目,内容包括农村土地整治、公路管理、农机管理,公共安全、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劳动争议调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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