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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颁发首张夫妻团聚类“绿卡”

北部湾晨报 2013-09-05 12:50 大字

(记者 张简)9月3日上午,越南籍女士领氏香身着越南国服奥黛,激动地从钦州市公安局刘世斌副局长手中接过《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俗称中国“绿卡”),成为钦州首个获得夫妻团聚类“绿卡”的外籍人员。《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是外国人在我国出入境领域依法获得的最高礼遇。2010年,马来西亚籍企业家刘先生领走了钦州第一张“绿卡”也是首张投资类“绿卡”。9月3日,领女士领走的是首张夫妻团聚类“绿卡”,这也是《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钦州颁发的第二张“绿卡”。

据了解,领女士2004年嫁入中国,目前和丈夫冯先生居住在钦州市钦北区。在中国居住满5年后,领女士就开始着手申请“绿卡”,先后数次返回越南办理有关手续,并向钦州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前不久,我国公安部经过审核,批准了领女士的申请。

“今天对于我来说是个大喜事!”3日上午,领女士穿着嫁入中国后极少穿的越南传统服装奥黛,与丈夫冯先生一起早早来到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参加专门为她举办的颁证仪式。当民警告诉她,“绿卡”和护照一起使用可自由往返越南和中国时,领女士异常高兴,她表示,下一步将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外籍人员“绿卡”分有夫妻团聚类、投资类、人才类等。有结婚证连续在中国居住5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有经济和住房保障,而且身体健康无违法记录的,可申请团聚类“绿卡”;每年在广西投资50万元以上,连续3年投资稳定,纳税记录良好的,可申请投资类“绿卡”;副高职称以上,在院校等任职,且住满4年累计居住时间不少于3年的外籍人员,可申请人才类“绿卡”。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钦州市公安机关坚持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创建“平安钦州”和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12年,钦州市共受理审批中国公民出境申请51067人次,签发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453人次,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证、居留签注265人次,临时入境到钦考察、旅游、商务的境外人员1594人次,钦州出入境管理部门的热情服务,也得到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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