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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法院: “岁月”号沉船当天总统行踪须再补充

淄博晚报 2017-01-11 00:00 大字

据新华社电韩国总统朴槿惠的律师团日在总统弹劾案第三次辩论庭审上向宪法法院提交答辩状,交代“岁月”号沉船事故当天朴槿惠的7小时行踪,但宪法法院指出“内容欠缺”,须再进行补充。

根据答辩状,年4月日沉船事故当天朴槿惠称身体状况欠佳,留在官邸工作。朴槿惠律师团表示,朴槿惠第一次接到沉船事故报告是在事故当天上午时许,由青瓦台国家安保室汇报。但律师团没有拿出朴槿惠和时任国家安保室室长金章洙电话沟通的记录。

宪法法院方面指出,答辩状达不到要求,须补充总统通话记录等内容。

国会弹劾案委员团批评说,朴槿惠在接到首次书面报告后没有做出指示,在巨大灾难面前处理延迟。因为在官邸而非办公室工作,浪费了营救“黄金时间”,花大约1小时时间做头发属于“玩忽职守”。以总统为中心的国家危机管理体系事实上处于“崩溃状态”。

韩联社还评论说,答辩状内容多处“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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