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个体身份鉴定行业 华大基因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获批
9月5日晚间,国内基因测序上市公司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大基因”,300676)公告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获批发布。
公告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2019年第10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华大基因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第14部分:DNA数据》、华大基因控股子公司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原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临检”)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目标基因区域捕获质量评价通则》获得批准发布。实施日期分别为2020年3月1日和2019年8月30日。
华大基因称,《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第14部分:DNA数据》的发布使得来自不同系统的DNA数据具备互换性和兼容性,可增强DNA数据使用效率,缩短DNA数据处理时间,提高个体识别自动化程度。有利于规范整个个体识别行业市场,确保各检测单位检测质量,从而提升准确性和安全性,促进我国个体身份鉴定产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而《目标基因区域捕获质量评价通则》隶属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的生物技术领域的首个标准专项“重要核酸生物技术30项国家标准研制”,该项标准的发布解决了国内基因检测领域的技术平台无据可依的问题,为行业发展起到了框架性指导作用,并为基于目标基因区域捕获技术的各项应用的规范和指导提供了国家层面的依据。
华大基因称,公司通过参与上述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行业产品和技术进步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继续推动行业进步。本次公司参与的国家标准颁布,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华大基因控股股东为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7.18%;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汪建。总部位于中国深圳,在北京、天津、武汉、上海、广州等国内主要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和医学检验所,并在欧洲、美洲、亚太等地区设有海外中心和核心实验室,已形成“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网络布局。
今年上半年,华大基因营业总收入12.91亿元,和上年同期相比(下称“同比”)增加13.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亿元,同比下降4.70%;研发投入1.52亿元,同比增加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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