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张冀华:证券行业应以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已任
“证券行业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建设者,在维护市场运行、向投资者提供服务、开展各项业务的过程中,应始终以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已任。"9月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张冀华在出席第二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时表示。
她指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制度,是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道防线,既是安全门,也是防火墙,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
据张冀华介绍,我国证券行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始于2008年发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推出的创业板和2010年推出的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业务,也引入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2012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是证券行业最早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2017年7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正式实施,开启了我国证券行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新阶段。2019年,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改革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安排也为科创板的平稳推出、资本市场的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她指出,进一步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体系,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还需要发挥多方合力,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深入推进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
一是健全法治体系,完善法律保障。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立法体系,加快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提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体系地位,健全资本市场法治体系,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二是明确底线要求,强化行政监管。在制定监管原则与业务规则时,重点界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监管底线,进一步明确适当性管理的禁止性行为。
三是结合行业实际,优化自律管理。发挥自律组织贴近行业的优势,制定适合行业特色的可操作的规则,加强对行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指导,增进行业适当性管理经验交流。
四是落实主体责任,形成自我约束。证券公司应严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完善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工作模式变革,防止适当性管理流于形式;加快金融科技运用,创新适当性管理工具方法。
五是倡导理性投资,加强风险防范。加强投资者教育,培养投资者理性投资理念,帮助投资者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构建理性客观的思维模式。
“目前我国投资者数量已超过1.5亿,其中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否能得到有效保护,关系到亿万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张冀华表示,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可以从客观上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实现对投资者的保护;也有助于证券经营机构约束自身短期利益冲动,减少投资者在信息获取和风险识别方面的差距,提升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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