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资本玩家的“罚单”“一个都不能少”
一家之言
在监管的面前,还请别自作聪明。
11月20日晚,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宣布对黄有龙、赵薇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黄有龙、赵薇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高”)。
实际上,上交所的上述纪律处分可以算是姗姗来迟了。早在今年4月11日,证监会已经就“万家文化收购案”给黄有龙、赵薇夫妇开出了“罚单”,其中就包括对二者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有了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在先,上交所的纪律处分更像是对证监会处罚决定的落实,或者是从纪律处分层面进行的补充。这意味着,针对“万家文化收购案”,从纪律处分到行政处罚,“一个都不能少”。对于所有资本玩家来说,这也是必须谨记的前车之鉴。
“一个都不能少”的,是资本玩家应承担的相应的监管措施。对于赵薇夫妇来说,总计120万元的罚款,是目前法律法规下的最高处罚。证券市场禁入5年,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监高”职务。与“禁入”措施相匹配,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此外,投资者依法向赵薇等人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从9月中旬开庭的情况看,有多达440位投资者向赵薇等提出控诉,索赔金额达到5585万元。
应该说,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投资者维权意识淡薄的原因,资本玩家的违法违规行为所受到的惩处总体说来还是偏轻的。不过,正是由于多种监管措施全面出击,对于资本玩家构成了一定的震慑力。
尽管罚款金额不高,但由于处罚决定的出台,投资者可以依法维权。投资者索赔金额远远超出证监会的处罚金额,并且投资者维权意识越强烈,索赔金额就会越大。另外,市场的禁入以及“不适”的认定,意味着当事人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就连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监高”也不能担任。这对于资本玩家具有一定的震慑意义。
基于罚款、禁入、不适、索赔等监管与投资者保护措施“一个都不能少”,提醒资本玩家进入证券市场要遵纪守法。虽然证券市场充满利益诱惑,并且由于法制建设不完善的原因,给资本玩家提供了可乘之机,但是,在监管的面前,还请别自作聪明。尤其是在如今大数据监管的情况下,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很难逃过监管者的法眼。
一旦真的落入“法网”,资本玩家要面对“一个都不能少”的“罚款、禁入、不适、索赔”结果。这也足够资本玩家“喝一壶”的。更何况,监管只会越来越严,法律法规也会越来越完善。因此,对于资本玩家来说,需要牢记的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当然,“万家文化收购案”再一次被上交所推向前台,同时也再一次提醒投资者,在生活中追星可以,但在投资市场,追星一定要小心。
投资者不要被明星的“光环”诱惑。因为在证券市场,明星的“光环”本身可能是一个陷阱,“万家文化收购案”就是很好的例证。而经过了类似事件后,投资者需要吃一堑长一智,让自己成熟起来,做一个理性的投资者。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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