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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云南省委书记高严外逃澳大利亚12年, 曾为女主播在上海设“行宫”

烟台晚报 2016-10-01 12:13 大字

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20日报道,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同意协助中国引渡外逃澳大利亚的贪腐官员,并协助查封他们的资产。中澳将在几周之内展开没收贪污官员财产的首次行动。这是双方史无前例的一次合作。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中国经济犯外逃最多的三个国家。根据《澳大利亚人报》网站报道,原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吉林省省长、云南省委书记高严将是此次行动的一个关键目标。从高严出逃到锁定目标,已有12年。《财经》杂志在近期的文章中曝出了外逃澳大利亚的七名高级官员和国有企业总经理的名单。七名贪官涉嫌贪污财产总计10亿美元。

高严的潜逃一开始并不为人所知。直到10月,外界传出高严已失踪一个多月的消息。消息震动资本市场,“国电电力”股价在沪市首次遭遇跌停板,国家电力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下属企业华能国际重挫11%,市值蒸发数十亿。

此后,关于高严的话题戛然停止。直到2004年2月18日左右,云南省纪委的一份报告提到该部门“协助中纪委查处原国电总经理高严”。4个月后,国家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所作的审计报告公开,“审计风暴”让高严再次进入了公众视线。事发3年后,最终确认他已外逃的消息。据媒体报道,对高严腐败案的定性是,“背叛党和国家,生活腐化,侵吞巨额国家财产,对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负有直接责任”。

当时,没人知道高严逃到了哪里。高严在北美的落脚点,有加拿大温哥华、多伦多和美国洛杉矶等几个地方可供选择,有媒体报道称高严已经逃至澳大利亚,但澳大利亚官方没有证实高严是否入境。

身为云南省原省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的高严拥有“高严”、“高庆林”和“张传伟”等至少3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4本中国护照及一本港澳通行证,不知道,高严用的是什么名字的证件,遁迹海外。

“电力沙皇”被“双规”5个月后潜逃海外

高严1942年出生在吉林榆林,1975年,33岁的高严被破格提拔为吉林省电力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成为全省最年轻的厅级干部之一。

由此,高严从“电”转政。1988年1月,在吉林省电力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的位子上,高严晋升为吉林省副省长,11个月任吉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副省长。1989年3月任吉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1992年3月任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

仅仅4年,高严就从电力系统的正厅级干部晋升为正部级地方大员,升迁可谓神速。

1995年6月,高严调任云南省委书记,荣升为云南省的“一把手”。

高严的省委书记位子还没坐热,中国电力系统的改革又将他召回了北京。1997年8月,电力工业部更名为国电公司,时任云南省委书记的高严,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当时的高严,掌控着从发电、输电、配电到供电的电力资源,权力巨大。

但高严的好日子没过多久,电力系统就开始酝酿新的改革。

2002年3月,在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推动下,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宗旨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国务院5号文件)。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基础上,中国电力新组建(改组)的11家公司宣告成立。

2002年4月,高严就被“双规”,此前的3月底,他已经被限制了公务出行。

此时,距离2002年1月28日-29日,高严在原国电2002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高调推行“作风整改”不过短短两个月。但谁也没想到的是,在被“双规”的5个月后,高严居然躲过层层检查,潜逃海外,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

因烟而富,在上海设立“行宫”与情人厮守

1995年6月,高严就任云南省委书记。云南虽然在当时属于边远地区,但烟草行业极为发达,特别是红塔集团红极一时。1996年1月,高严应香港某公司总经理韩某的要求,通过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健,与其下属公司签订了12800箱卷烟成交书,韩某因此而获利960万港元。高严收取了2万美元好处费。褚时健案发后,高严继续向红塔集团的新任领导打招呼,让秘书出面,购得7500箱香烟销往香港,高严从中拿到了180万港元。

就任云南省委书记后不久,高严认识了电视台的一位女主播杨珊。将其纳为情妇。

调任北京后,高严将杨珊安置在上海。为了与杨珊长相厮守,高严在上海开始设立“行宫”。从1999年至2001年,以“治病”为名去上海探望杨珊,他要求下属公司为其在高级宾馆包租房间,每天高达1万元,共花费84万余元。2001年起,高严还在上海占用下属公司花费300多万元装修的一栋占地558平方米、价值650万元的高级别墅,并由该公司承担管理费用。同时,他自己拿出赃银293万元人民币在上海购买一套豪华住房,为两人同居营造安乐窝。有了房子,还得有车。高严先后在北京、上海提供4辆高级轿车供杨珊使用。另外,高严还给了杨珊大量的人民币和外币,仅杨珊在香港的外币账户就有高严送的10万美元。

纵容儿子捞钱,其子为他人承揽项目近3亿

2004年8月,武汉中级法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原上海国电投资公司总经理高新元有期徒刑五年。判决书认定:高新元在1999年至2002年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公司原副总经理高航、原陕西省电力局局长赵杰臣行贿港币10万元、美金9000元和价值人民币2.8万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

高新元正是高严之子。“查高新元,目的就是为了查高严。”

高新元1973年3月生于吉林省长春市,1992进入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读本科。

高新元毕业后分配至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公司工作。不久就去了澳大利亚,据说是“留学”。一年后回国,开办了上海润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

1997年底,高新元结识了江苏省南通市商人孙万明。孙万明的公司专门承揽建筑及装饰工程。高新元帮助孙万明的公司中标承揽电力系统的工程。

高新元从孙万明处分两次获取800万元人民币的回报。

尽管中央屡次禁止领导干部子女经商,但高严视之为耳边风。高严的儿子高新元开始频频向电力系统的工程项目插手,高严在明里暗里支持。在电力系统内部,凡是主张把工程项目给他儿子的,大力提拔;不愿给或者在背后说三道四的,则给予撤换或免职。

4年时间,高新元在国家电力系统为他人承揽的项目造价近3亿元人民币,仅此一项,高新元就收受请托方所送共计1080万元、5万美元。高严的弟弟、妹妹、女婿、舅舅等共在国家电力系统承揽了18个工程项目,总计涉及金额5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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