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中心组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强化干部监督意识
【本报讯】 中央最近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是继颁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之后又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昨日,市纪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规定》,把学习贯彻《规定》纳入下半年工作中。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伟参加了会议。
《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要求的具体措施。今年5月,中央正式印发《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对本人的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以及股票、基金等经济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报告。
徐伟说,《规定》是贯彻《廉政准则》的又一重要配套措施,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有利于强化领导干部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意识,形成领导干部时时、事事、处处受管理、被监督的良好风气。如果说《廉政准则》是领导干部为官做人、廉洁从政的“底线”和“红线”,那么,《规定》就是领导干部安全从政、廉洁自律的“预防针”和“防腐剂”,体现了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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