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银行信用卡出现纠纷 看法官如何判本报梳理此类案件,帮你规避信用卡使用中遇到的风险

西部商报 2017-03-13 10:31 大字

举案说法

(记者 陈振峰) 随着经济的发展,外出消费很多人都青睐刷信用卡,但随着大家持卡数量的增多、一些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也接踵而至,消费者和银行对簿公堂的事情更是时有发生。今日,本报就市民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案件进行了梳理,看看法官对此类案件是怎么判的。

案例一:

卡内资金被转走 客户“举证不能”诉讼被驳回

李某所在单位在银行为李某申办了银行卡用于发放工资,李某为了方便其资金流转,将单位办的银行卡开通了网银和手机银行。2016年11月25日,李某手机从凌晨02:44至02:52相继收到银行发来银行卡被修改密码、转账、抹账、再转账的短信及随机验证码,后经李某向银行客服打电话确认卡内资金11300元已被转走,李某立即报案,后李某以自己不存在过错,推断由于犯罪分子利用银行计算机系统漏洞导致自己银行卡内钱款被盗为由,将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银行之间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成立,该储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保护。现李某银行卡内资金被盗刷,虽经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已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但基于李某与银行之间有效的储蓄合同关系,李某再行提起民事诉讼,并不影响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故本案的审理并不存在其他司法障碍。从李某银行卡的转款过程看,转款人对李某手机信息、银行卡密码完全掌握。而李某的银行卡用户名、登录密码、银行卡密码均由其本人设定,银行无法掌握,动态验证码也是随机生成并发送到预留手机号,银行只是根据计算机系统数据库自动扫描的形式默认识别,因密码及验证码具有私有性和唯一性,如扫描到的密码及验证码正确,便当然推定为客户本人操作,银行可正常办理业务。故银行在这一转款过程中,并不存在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合同义务给李某造成资金损失的情形。李某亦陈述,其银行卡内资金被盗刷,经反省其本人没有过错,所以推断是犯罪分子利用银行计算机系统漏洞所致,对此银行不认可,并认为原告手机未中病毒,并不能证明犯罪分子没有克隆李某的银行卡号码和密码,李某也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故李某在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的情况下,应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法院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

透支信用卡不还 罚款又判刑

丁某某在中国银行兰州市高新区中心支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在五个月时间里持该卡透支本金人民币24993.69元,并在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拒不还款。

法院审理认为: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透支款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丁某某信用卡诈骗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鉴于丁某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丁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丁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0元。

案例三

卡在国内钱在国外被盗刷 银行担责

李某在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16年4月19日13时40分,李某与该银行卡绑定的手机连续收到5条短信提示,提示该卡第一次在ATM机上操作为查询余额,之后连续四次取款共计9986.76元,查询及取款收取五次手续费共计52元。李某随即拨打银行业务电话对该银行卡进行了挂失。随后李某到银行进行查询,得知其银行卡中的钱款是在国外被人取走。之后,李某和办卡银行多次协商未果,李某只好将银行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银行应有保障储户存款及交易安全的义务,且银行有义务建立安全、高效的计算机处理系统,提供安全的交易场所。银行发给储户的银行卡更应当具有识别性和唯一性,银行有义务鉴别银行卡的真伪。本案原告及其银行卡在国内,卡内资金却在菲律宾被人取走。银行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是储户的过错泄露的密码,银行也未提供证据证实自身采取安全、谨慎的措施以及李某存在重大过失。故银行未能保障李某存款的安全,构成违约,应承担向原告赔偿的违约责任。一审法院作出由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后,银行不服,提出上诉,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决。

法官说法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吕蓉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案例一是个典型的借记卡纠纷案件,银行要承担李某银行卡内资金被盗刷的赔偿责任,必须存在银行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合同义务致李某卡内资金盗刷的情形。如果银行计算机系统确有漏洞,犯罪分子入侵银行系统致使数据被盗密码泄露,那么资金被盗转很可能形成群体事件,但除本案外,并未有其他类似情况发生。在电子金融时代,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在电子银行交易系统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而银行卡和密码均由个人保管,因此,个人对此应当负有比银行更加严格的保管和保密义务。案例二中,银行依约发放了贷款,就享有按时收回贷款本金及手续费收益的权利。现丁某某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新闻推荐

商务部部长钟山中菲商定将在 菲律宾共建工业园区

据新华社电商务部部长钟山11日谈到几天前对菲律宾的访问时说,中菲双方商定将在菲律宾共建工业园区。在11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钟山说,不久前对菲律宾的访问是他担任商务部部长后...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