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男神”经过 我“神经”过

成都商报 2015-05-03 20:53 大字

汪国真去世的时候,很多人想起的是当年在软抄本上誊写的那些语录和诗歌。顺便,也想起了每天临摹的庞中华的字帖,或者不断重复听到的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这些人都是那个时代青少年心中的“男神”。

和今天青少年围着明星转不一样,那时候的“男神”和粉丝少有直接接触,他们在不干胶上、在磁带里,一点也不3D。但“男神”在不干胶、在磁带上“经过”,我们做粉丝的,一样会大发“神经”。

其实,有些“男神”也许在自己所在的领域并没有那么大的成就,当粉丝长大了,新一代又有了新的“男神”替换时,他们便几乎消失了。当然,作为一代青年记忆里的符号,他们也偶尔在回忆青春时被想起来。

庞中华,拉高你第二张脸的颜值

在那个对键盘触屏还普遍陌生的年代,“字是人的第二张脸”是频繁出现在老师和家长口中的金句。

印象中,临摹庞中华的字帖是课外作业的标配。

庞中华流行的时候,我还在上小学。和他的名字打包记忆的还有个小学同学。此人名叫冯晓渊,就坐在我身后,平时是个捣蛋鬼,但借庞中华翻了一次身。原因嘛,就是他每天临摹五篇庞中华,超额完成任务,被老师点名表扬“字写得大有进步”,甚至要把他的字拿去跟其他学校的小学生比赛。

在那个对键盘触屏还普遍陌生的年代,“字是人的第二张脸”是频繁出现在老师和家长口中的金句。当年,只要你有一手好字,娟秀的小楷、潇洒的行书、狂傲的草书……都是一张值得骄傲的名片。

印象中,临摹庞中华的字帖是课外作业的标配。也不记得是老师还是父母作的硬性规定,总之“每天两篇”是跑不掉的。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我们虽然不知道“颜值”为何物,但却都希望靠着临摹庞中华来提升自己第二张脸的颜值。

小学三年级,我有了人生中第一支钢笔,是一支蓝绿色笔杆的英雄牌包尖笔。从铅笔升级到钢笔那一刻,我内心充满了神圣和庄重感,因为笔下的每一个字,再也擦不掉了。

《庞中华字帖》是我妈从新华书店买回来的,就在我拥有钢笔后不久。印象中是16开的大本子,字帖翻开,还有一封“写给青少年朋友”的信。《字帖》很有设计感,两页一组,上面一页是透明的白纸,下面一页就是庞中华的字迹。练字的方法,就是在薄薄的白纸上依样描画下面透出来的字迹。老师说,描摹是学习书法结构的好方法。

再后来,我上了初中,课业变得繁忙些了,但寒暑假作业依然少不了练字。庞中华字帖也一直流行到了我的中学时代,并且内容更加丰富,什么初中生必背古诗文、经典唐诗宋词等等,“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老夫聊发少年狂”描了不少。初二那年,我交了一个仪陇县的笔友(当时我所在的学校与仪陇的一所学校结对子),笔友叫陈娟,第一次收到来信,拆开信封一看,好家伙,也是一手“庞体字”。

粗略一算,《庞中华字帖》已是20年前的旧相识,而让我怀念的不单单是那个全民热衷手写的年代,也有青春吧。(王三槐)

曾记否,那水边的阿狄丽娜?

我有一段时间每晚睡前必听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一边听,一边将那浪漫的调子在脑海里幻化成各种美丽的“西洋景”:夕阳下的海边沙滩、古堡边的玫瑰园、夜色里的长椅、延伸向未知远方的长路……

不知还有多少人和我一样,还记得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那盒钢琴曲磁带的封面:他穿着白色西服,打着蝴蝶领结,倚靠在一架三角钢琴边,一头柔顺的金发,笑容腼腆。在他身后,是一片深邃的星空。不知还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在看到《秋日的私语》和《水边的阿狄丽娜》这样的曲名时,会恍然感到时光倒流。

当年,还在上中学的我,以远离炙手可热的港台明星之不俗而自傲,就连一盘迪斯尼动画片的音乐集锦都让我觉得十分洋气。但古典音乐?那会儿还真没印象。可想而知,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位金发法国男人极尽温柔浪漫的演奏时,心里的那份惊叹和赞叹———原来钢琴那么美!

毫无悬念地,在那个爱做梦、爱读诗和爱幻想的年纪,在中考毕业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随身听后,我有一段时间每晚睡前必听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一边听,一边将那浪漫的调子在脑海里幻化成各种美丽的“西洋景”:夕阳下的海边沙滩、古堡边的玫瑰园、夜色里的长椅、延伸向未知远方的长路……

我甚至充满悔意地回想起当年爸妈让我去学钢琴但我不肯好好学的往事。如果老师早点儿给我听听理查德·克莱德曼而不是让我反复地敲打那些听起来单调极了的练习曲的话,我一定会非常认真地学习的!

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了这位“浪漫王子”所演奏的曲目和水平,在正统的古典音乐界是完全不能排上号的,只是个“娱乐明星”。我试着去听巴赫,去听马勒,去听鲁宾斯坦,但最后悲哀地发现,自己粗浅的品位实难匹配。同时,那位昔日的王子也用自己的行动印证着他的“亲民性”,用各种改编曲目不断深入着中国二、三线城市的演出市场。

至于另外一大遗憾,就是这个金发男人的颜值还不够高,如果他长得像罗特·巴乔的话,我会爱死他的。

2011年底,他在锦城艺术宫举办新年音乐会,我还是去了。坐在远远的观众席,看着他已经花白的头发,听着那无比熟悉的叮咚声,却已找不回当年的感动。只有默默地感慨,感慨自己那随着他的光环一起逝去的青春。对了,那首《水边的阿狄丽娜》,真正的译名叫《献给艾德琳的诗》。他正是凭了这首单曲一鸣惊人,创下了在38个国家销售2200万张唱片的纪录的。写完这句话,我就要去再听一遍。(维拉)

我那个歌本,记录了齐秦的一切

那时候很流行抄歌词,几乎每个女生都有一个“歌本”。所谓歌本,就是拿一个自己喜欢的笔记本,专门抄自己喜欢的歌词。我当然也有一个歌本,是那种很大很大的笔记本,有一个像账本一样的硬壳,上面抄了齐秦的所有歌。

我读高中的时候是上世纪80代末,当时最红的两个歌星是齐秦和王杰。我理所当然地喜欢齐秦,他除了长得好看,还作词作曲玩乐队。作为班上文学创作的掌舵人,我肯定喜欢有才又有颜的人啊。加上那时歌坛新人不像现在这么辈出,如果爱,那肯定就是深爱,可以爱很久那种。

那时候一说到齐秦就离不开王祖贤,俊男美女,而且俊的那个被塑造成一匹孤独的狼,美的那个又美得像个仙儿,两个人超凡脱俗得只能仰望不敢有丝毫想象。所以,那时觉得齐秦的每一首歌都写得掏心贴骨,“有人说,高山上的湖水,是淌在地球表面上的一颗眼泪。那么说,我枕畔的眼泪,就是挂在你心田的一面湖水。”当时看得我差点断气。在那样一个多愁善感、情窦初开的年龄,怎么受得了这么晶莹剔透的悲伤!

那时候很流行抄歌词,几乎每个女生都有一个“歌本”。所谓歌本,就是拿一个自己喜欢的笔记本,专门抄自己喜欢的歌词。我当然也有一个歌本,是那种很大很大的笔记本,有一个像账本一样的硬壳,上面抄了齐秦的所有歌。

我的歌本可不是一首歌加几张明星不干胶的普通配置,而是像今天的报纸版面一样,是经过了精心排版的。哪首歌竖排,哪首歌斜排,哪首歌框在心形圈圈里,都是算计了的。比如竖排看起来吃力,我特意挑了歌词少的《寻》:“我一个人在路上,我独自思量;我一个人在路上,我独自彷徨;我一个人在路上,我不再向往;我一个人在路上,我等待阳光。喔……我一个人,一个人,一个人”;而那首我最钟爱的《花祭》,则被我放在了最中间的位置,而且是跟“齐秦”这两个硕大的字放在一起的……所幸当时齐秦只出了《狼Ⅰ》和《狼Ⅱ》两盘专辑,不然我真的要被累死。

别人抄歌只要抄词就行了,作为当时班上最有文学地位的人,我自然要在自己的歌本上整出点动静才能镇得住大家。所以,除了精心编排每首歌的位置,我又亲自设计了一个很有花样的字体,将“齐秦”这两个字中“齐”的左边以及“秦”的右边分别延长出来,弯成一个像豌豆尖须须的小弯弯,左右对称而又紧密团结,然后拿铅笔,一笔一画地写在当时很流行的明星不干胶背面(黄色那面),再用剪刀小心翼翼地照着铅笔痕迹剪下来,贴在歌本上。所以比起别人拿水彩笔在歌本上写下的明星名字,我那可是“立体”的哟!格调立马不一样了好不好!可是有谁知道,“齐秦”这个“秦”字有多复杂多难剪,而且那时在县份上,哪有现在这样的小剪刀呀,完全就是妈妈缝补衣服时剪布剪一切东西的大剪刀,那个笨重啊,稍不注意就把“齐秦”的脚脚剪断了。我清楚地记得,剪到最后,我的中指被生生磨出了个水泡。

除了抄齐秦所有的歌,我还会在这个本子上记录一切有关齐秦的事情,包括什么时候在电视上看到了他,哪天做梦又梦到了他,梦里他在干什么等等。那时候要见一个明星可真不容易,又特别是像齐秦这样的港台明星,可能只能在春晚上见一下了。那时的春晚,最受关注的就是会请哪个明星来。

齐秦没有上过春晚,但有一年他却突然出现在了央视的元旦晚会上。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正在一个大搪瓷盆里洗脚,我老爸突然一声大喝:“快看!齐秦!”我来不及抬头,站起身光着脚丫立马冲到了电视机前,水洒了一地。电视上,一脸清冷的齐秦正在唱《荒》“你懂不懂得一种感觉叫做荒凉,在无垠的时间的旷野上,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你懂不懂得一种感觉叫做荒凉,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如此深沉缓慢而又悠长……”在那样的氛围之下,这样一个齐秦,我当时真的听得浑身发抖。

这样的时刻,当然会被我记在这个本子上。那时候我还有个“特异功能”,就是如果迷恋一个明星或电视剧,白天多看几遍,临睡前多想几次,晚上就会梦到他(她)。所以,我那时候经常梦到齐秦,当然也包括王祖贤。但不管是他们中的谁,第二天醒来,头没梳脸没洗,首先就是将这个梦仔仔细细地写到这个本子上。那时的我一直认为,齐秦就是王祖贤的,他们是铁定的一对。

然而世事哪有那么多铁定,不仅齐秦和王祖贤最终没能成为铁定的一对,这本记载了我太多青春回忆的歌本也早已没了踪影。(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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