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租房者也能有“诗意的栖居”
5月19日晚,住建部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很多内容涉及租房方面,如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房租按月支付;提出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明确出租人扣留押金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等。而最让人感受到鼓舞的是,这份条例明确为租客的权益撑腰,通过具体的禁止措施,改变房东、租赁中介与租客之间的话语权失衡格局,改变租房市场扭曲的局面,让租赁回归“市场交易”的本质,让租客享有起码的居住尊严和安稳环境。
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在上述调查报告提过的国家中,大多有类似对房屋租赁的规范法律,如美国出台有房租管制法,限制租金的涨幅与频率;德国对租者权益的保障则更明显,比如明确房主在3年内不得将租金上涨超20%,德国目前自有住房率只有逾四成,就跟这有关。显然,一个健康的房屋租赁市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折冲高涨的购房需求,甚至达到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目的。
一项全球购房者平均年龄的调查报告显示:英国、美国人首次购房的年龄在35岁上下,德国和日本甚至在41岁左右。而中国北京的年轻人,首次购房的平均年龄则是27岁左右——世界第一。虽然具体城市可能有差别,但中国人普遍不喜欢租房,都想尽可能早地买房,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甚至在很多地方,买房是年轻人结婚的先决条件,也就是所谓的“刚需”、所谓的“丈母娘抬高房价”。
也许很多人在租房的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的感受:首先是合适的房源难找,上班族租房通常最看重的是交通,图个上下班便利,但很多大城市市区租金高得吓人不说,合适的小户型房源少之又少,于是年轻人租房也只能被赶到城市边缘,每天在路上疲于奔命。其次,租房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租过房的年轻人,很多都有被坑的经历,或者是租房期限没到就被提价甚至被赶走,或者是说好的房屋押金不退导致纠纷……面对这些租房纠纷,年轻人常常是维权无门,走法律途径太耗精力,找有关部门投诉难入其门。最后,各种以虚假房源招租、“低价引流”“黑中介”等乱象普遍存在,租房者一不小心就会踏入各种租房陷阱。租房表面看是房东、中介与租户协商而成,但在现实的语境中,租户其实并不具有对等的博弈和议价能力,大多时候只能是被迫接受。
当然,条例的出台、政府的监管仅仅是一个方面,构建一个健康的房屋租赁市场,还需要更多在土地供给、税收等环节的政策鼓励与倾斜,然后让有序的市场去探索更好的解决方案——这关乎的是年轻人的青春是否有处安放,关乎的是这个城市的未来是否会被钢筋水泥所禁锢,关乎的是我们是否能有一个诗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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