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这些新规将实施!
4月1日起,一大批新规将实施,涉及驾驶证记分规则、留抵退税等等,来看看哪些与你息息相关。
驾驶证有这些新变化
公安部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包括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与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
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从4月1日起,将在准驾车型方面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也就是C6车型,以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施行
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新规对现行记分项目进行了增减,还对部分项目的分值进行了调整。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计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将实施
4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到100%,对存量留抵税额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
重点支持制造业等行业。将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范围扩大到全部制造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并在今年年底前一次性退还这些行业的存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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