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太监成黑社会保护伞
据学者王春瑜钩沉,明代流氓多且有组织,常自称十三太保、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等,北京当时 “娼妓多于良家,乞丐多于商贾”,“五城坊司所辖不啻万人”,即监狱关着上万流氓,可到崇祯时,北京内城人口也才35万人。
万历时,苏州有专业“打行”,根据客户交费多少,提供三月死、五月死、十月死、一年死等 “服务”,竟“刻期不爽也”。“服务精细化”之外,明代黑社会文化弥漫到各阶层,顾炎武曾说:“天下觉察病民者有三:曰乡宦,曰生员,曰胥吏。 ”
受大航海影响,明代中国成了 “世界工厂”,瓷器、铁锅、工艺品、棉布、蚕丝等远销海外,并形成国内统一市场。可在商品经济冲击下,明政府竟选择了相反的道路——扶持太监群体,强化管控,用反市场操作,抵消市场化带来的种种问题。
拥有特权的太监们为谋私利,四处收税,荼毒地方,特别是利用官庄制度,大量占田,“召集群小,称庄头、伴当,占土地,敛财物,污妇女。稍与分辨,辄被诬奏。官校执缚,举家惊惶。民心伤痛入骨”。在太监的保护伞下,庄头、伴当成为黑恶势力。
学者王毅指出,明代流氓群体寄生在当时的权力和财富分配体制上,后者不合理,前者才有机会。 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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