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学校的胆,向学生收“买路钱”?
云南省丘北县民族中学是公办完全中学。2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该校自2015年就引进了第三方企业负责校园门禁系统的安装和维护,以每月15元、每年10个月,即每生每年150元的标准进行收费。5年间该校共收取学生165万元门禁卡服务费,所有费用已全额交给设备维护公司。(2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吃饭掏饭钱,住店给店钱,乃自古定规,但没听说过学生进出校门还得交“买路钱”。如果勉强归类,门禁卡服务费只能划为杂费之列。若依此类推,学校的卫生间,也是需要用工打理的,那学生上个厕所,是不是也应该交一笔服务费?学校向学生收门禁卡服务费的损招,持续五年,绝不是一时的糊涂,而是“薅羊毛”的惯性心态作祟。
高中阶段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具体费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收取,但在收费项目上,国家却有明确规范。高中学段收费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爱国主义教育费、实训材料费、体检费,住宿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并无门禁卡服务费之说。而九年义务教育,国家都是免学费的。初中阶段除了学生的书本费、资料费、伙食费、住宿费之外,不再收任何学费杂费。对于国家的明文规定,当地教育机构,不能说不知吧?门禁运维,当然需要费用开支,但这笔钱像设备维修更新、房屋修缮一样,属于维持机构办公运转的刚性开支,应该纳入预算,在学校公共经费中列支,而不是切块单列分解给学生承担。
早在1996年12月,原国家教委就发布部门规章明确:义务教育阶段除收取杂费、借读费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要实行“一费制”,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农村小学160元,农村初中260元。允许地方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等因素,适当浮动收费标准,上浮范围不得超过20%,浮动不得“就高不就低”。去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再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明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显而易见,如果收门禁卡服务费合理,那么各种杂用开支岂不是都可以巧立名目逐项分解,国家政策岂不成了一纸空文?
向学生收门禁卡服务费,并非学校自行决定,而是县教体局组织学校、公司三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尽管“协商”了,但不等于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学校虽表示今后不再收取这笔费用,但至此尚不宜划“句号”。不该收的收了,理应退还;不该收还收,应依法依规依纪追责,才能以儆效尤,惩前毖后。同时,大凡明知故犯,背后多有猫腻,很有必要深挖见底,查查是否存在暗通款曲、利益输送之事。张全林/文王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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