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跨域立案服务在四级法院实现全覆盖
本报讯(记者卢越)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自2月1日起,跨域立案服务在全国四级法院实现全覆盖。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一家中级、基层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请对四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5日推动跨域立案服务在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率先实现。2021年2月1日,经过四级法院共同努力,跨域立案服务主体从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拓展到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军事、知识产权等专门法院,并延伸至1万多个人民法庭,实现跨域立案服务主体全覆盖。
跨域立案服务范围从一审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拓展到一审刑事自诉、国家赔偿申请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将能够提供跨域立案服务的案件类型全部纳入,做到跨域立案案件类型全覆盖。
自2019年8月部署跨域立案服务改革以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022件,88.77%的管辖法院实现30分钟内响应。
跨域立案服务是在四级法院网上立案功能实现全覆盖基础上,针对不会、不便使用信息化手段的当事人在异地立案时面临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创新立案服务渠道,由非管辖法院帮助代转诉讼材料的便民举措。同时,在不改变法定管辖权基础上,开启“收立分离”模式,打破立案材料接收的地域限制,实现起诉材料异地接收、无差别办理,促进四级法院立案标准统一,让立案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可监督。
为确保跨域立案服务落地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依托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一网通办”公共服务入口优势,建成四级法院统一跨域立案系统。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通过跨域立案服务,全国法院形成一张“立案协作网”,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幅减少人员流动和诉讼成本,在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同时,让诉讼服务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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