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真憋屈: 办了房产证,又成了废纸
在四年多的房产证“失效”纠纷中, 34户业主不知问题出在哪,年年上访,月月上访,每周上访,得到的答复一直是“开会研究”“需要时间解决”。新华社记者根据百姓投诉前往采访,再三追问,有关部门和开发商坐到一起,终于还原事件全貌,这是一起因原政府管理部门监管失职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但这样的失职,不该让百姓买单。
1月初,新华社记者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发现一起房产证“失效”的居民投诉线索。1月5日,记者来到井陉县欢喜岭福泽苑小区15号楼业主刘大爷家中,30多户居民等着我们。
61岁的刘大爷告诉记者,2007年购房,缴纳契税等税后,于2011年取得井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房产证一直有效使用。但在2016年办理抵押贷款时,却被告知小区14、15号楼不在土地落宗范围之内,因此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等手续,房产证成了失效的“废纸”。
四年多来,刘大爷和两栋楼的业主们找过多个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总以“我刚到任”“不归我部门管”“这个问题需要研究”等回复,无人告诉他们,土地未落宗是什么原因、怎么处理。
在井陉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开发商坐到了一起,和刘大爷面对面交流。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采访,记者和业主弄清楚了房产证失效的原因:
根源:河北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勇介绍,该公司2007年通过政府招拍挂制度拿到了小区1至13号楼的土地使用权,而同在一个小区内的14、15号楼用地,是公司与当地微水村签订的购地合同,公司给村里支付了130万元补偿费。
如何通过验收: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杰铭解释,当时的规划部门在办理规划证时,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致使小区正常通过了验收,获得了合法办理房产证资格。县纪委已经对当事人做出了处理。
房产证合法:井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马喜萍解释说,原来房产证办理归住建部门,居民当时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五证齐全,履行了合法手续后,拿到了由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所以,居民的房产证是“有效”的,只是暂时不能使用。
问题暴露:2016年5月适逢改革,县里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和土地的数据关联起来,才发现这两栋楼的土地,不在规划审批范围内。由于住房和土地关联不起来,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致使这两栋楼业主的房产“不能交易”。
解决出路: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赵志江表示,已对开发商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正在对违法占据的土地重新进行征收指标审批,将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整改,争取早日让业主的房本重新“有效”。
长期关注房地产问题的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对此表示,居民支付款项买到住宅居住,只要合同不违法,其他不论是开发商、建筑商、政府、规划、建设、土地等哪个环节的差错,都与老百姓无关,不能让居民为此付出代价和承担后果。周天勇教授建议,解决全国越积越多的办证难,可按照“先给居民办证、后处理有关问题”的原则处理此事。包括这个案例,政府有关部门失职或者个别公务员违规,不能将原发居民的房产证宣布无效。不动产中心应当以居民利益为重,先予以登记和承认,解决完居民房产证问题后,再处理开发商和政府之间的纠纷。
(新华社记者 王秋韵、王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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