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权威性、提高规范性、强化实效性、体现灵活性 江苏省总加强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化建设
本报讯(记者黄洪涛)近日,江苏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调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监事为重要形式、以协商民主为补充形式的“四位一体”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形成科学规范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化运行新格局。
据了解,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江苏省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协商民主等民主管理制度从普遍建制走向规范运行,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不过,总体上各项制度的协同配合、资源整合、功能融合还有待加强。
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推动民主管理制度从“单线推进形式”向“复线交叉推进形式”转变,搭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综合性的民主管理网络,并明确从突出职代会制度的权威性、提高厂务公开制度的规范性、强化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实效性、体现协商民主制度的灵活性等方面着手,进一步规范构建民主管理制度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做到应建尽建,同时加强整体谋划,制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化运行实施办法;统筹推进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协商民主等制度联动实施、有序衔接、互相配合;发挥各项制度的优势,全面落实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探索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化运行自我评价机制,持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更好地发挥其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和倍增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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