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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给“小饭桌”提供合法的生存空间

新安晚报 2020-11-03 11:08 大字

中午没时间管、学校又没食堂,相当一部分城市上班族会选择校外午托班保障孩子吃饭、午休。多年来,藏匿在城区街头巷尾的一张张“小饭桌”成了不少孩子放学后的主要去处。但由于普遍无证无照、行业鱼龙混杂、食品安全风险高等,校外“小饭桌”饱受诟病。而离了这些“小饭桌”,不少家长工作日托管孩子又极为不便。(11月2日新华网)

大多数地方的校外“小饭桌”都是一种矛盾、尴尬的存在。对于很多家长而言,“小饭桌”可以满足中午或下午临时照护孩子的需求,可以弥合家长工作时间和孩子放学时间之间的照护缝隙,可以提供诸多方便;但对于相关监管部门而言,“小饭桌”则是非法的经营主体,是重点治理甚至取缔的对象。

然而,“小饭桌”的生存能力很强,各地的治理效果大都不尽如人意,难以用行政手段彻底关掉“小饭桌”。而且,不少“小饭桌”在管得紧的地方或时段,往往改头换面,由明转暗,变得更加隐蔽,场所、卫生等条件变得更差,留下更多隐患,让监管部门更加头疼,也给家长带来不便和困扰。

显然,治理“小饭桌”不宜采取“一刀切”统统关停的措施,而是应该转变思路,用足用好法律和政策,尽量把“小饭桌”导入规范经营的法治轨道,给“小饭桌”提供合法合理的生存空间。

揆诸现实,一些地方之所以坚持关停“小饭桌”,主要是因为“小饭桌”大都无证无照,存有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等风险。但这些问题并非不能解决,对于证照问题,当前的监管困惑主要在于没有专门的行政许可适用于“小饭桌”等市场主体,在规范“小饭桌”和服务民众的现实需求面前,无论是行政审批还是监管工作都不能墨守成规,而是应该顺应“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因时而变,随事而制,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明确“小饭桌”的准入门槛和经营条件、标准,为“小饭桌”敞开规范经营的大门。审批、监管部门可对现行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定进行调整,明确创设“小饭桌”或“午托机构”登记项,并明确关联的登记手续要求和监管要求。也可由市场监管、教育、卫生等部门针对食品经营、教育培训、公共场所卫生等分别进行核验、监督。

“小饭桌”是市场问题、监管问题,也是民生问题。由于受场地、资金、师资等条件所限,政府或学校难以通过公益服务或学校的延展服务全面满足家长的照护刚需,对“小饭桌”因势利导、合理规范,既能增加临时照护服务供给,给家长提供便利,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创业活力,增加就业机会,还能消除监管灰色地带。给“小饭桌”提供合法的生存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常态监管,对不达标的严格整治,是务实之举,也能给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李英锋/文王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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