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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修订版增加多个新险种

滕州日报 2020-09-17 00:39 大字

本报综合消息为适应车险综合改革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14版)》进行了修订,并于日前发布修订版的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

近年来,车险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但虚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需要通过综合改革来解决。

此次商业车险条款修订理顺了主险和附加险责任。修订版条款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在现有责任基础上,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修订版条款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至此,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修订版条款取消了现有条款中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使得消费者保障更充分,有利于减少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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