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一线防疫人员、医务人员、海关边境人员…… 哪些特定人群符合新冠疫苗紧急使用范围

陕西工人报 2020-08-25 06:36 大字

7月22日,我国正式启动新冠疫苗紧急使用的试点。关于疫苗紧急使用,在我国的《疫苗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出现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需要提出紧急使用疫苗的建议,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后,可以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紧急使用。

那么,什么样的特定人群,符合新冠疫苗紧急使用的范围呢?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郑忠伟介绍,首先从事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防疫人员,现在面临着非常高的风险;第二个就是非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比如说哈尔滨发生的一个案例,一位80多岁的老人家因为心血管疾病,在医院的心血管科住院,结果感染了一大批医务人员,因此这类医务人员的暴露风险非常高的;再就是现在境外输入风险非常大,那么海关边境的人员,他们也面临高暴露风险。

郑忠伟说,下一步,为了防范秋冬季的疫情,我们也会考虑适度扩大一下范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在特殊人群当中先建立一个免疫屏障。比如说把医务人员的免疫屏障建起来了,把城市基本运行人员,如菜市场的人员、交通保障的人员,甚至一些服务行业的人员,把这些人员的免疫屏障建起来了,整个城市运行基本上就有了一个稳定的保障。

针对目前国产疫苗的产能是否跟得上的问题,郑忠伟又表示,我们现在实际上已经开始在做疫苗产能储备工作了,像新冠疫情发生以后,特别是我们现在国内的特点就是灭活疫苗为主,那么灭活疫苗就必须要有P3生产车间。在这个大背景下,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的部门,紧急启动建设高等级生产车间,建立有关指标体系后,已经对中国生物北京公司进行了高等级生产车间的相关验收工作。预计到今年年底,该公司的年产能再加上其他公司的年产能,除了开展临床试验以外,对我们紧急使用的需求,是有所保障的。因为紧急使用,就只需要在特定的人群中。据央视网

新闻推荐

七里河百合亮相世界农业博览会

8月20日至21日,第三届直供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暨广州世界农业博览会、兰州特色农产品(广州)专场推介会在广州琶洲...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