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自称是省纪委副书记 自编与官员聊天记录骗人高价买画
日前,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温某某招摇撞骗案起诉书。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检察机关指控,温某某不仅冒充广东省纪委副书记,把“抓大老虎”挂嘴边,还自编与官员的聊天记录,骗他人购买画作。
上述起诉书显示,温某甲,男,1973年生,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因犯滥伐林木罪于2010年7月2日被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因涉嫌招摇撞骗罪,于2019年5月22日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6月24日由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执行逮捕。本案由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温某甲涉嫌招摇撞骗罪,于2019年8月1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温某甲自称“温某乙”,多次向符某某、黄某某、云某某、蔡某甲等人宣扬其身份是广东省纪委的领导,画画只是副业,微信聊天中还多次说在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上班”、“值班”、“抓大老虎”等言语,并通过微信向他人发送广东省监察委员会的定位来印证其工作单位。
起诉书显示,2019年3月,被害人蔡某甲因其经营的公司违规被相关部门处罚,符某某对蔡某甲说自己在代理销售温某甲的画,称温某甲的身份是广东省纪委的副厅级领导,可以找他帮忙,而且不用给钱,只要购买温某甲的画作就可以,于是蔡某甲就让符某某安排认识。
2019年3月12日,蔡某甲和温某甲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启某某画室初次见面,温某甲自称“温某乙”,是广东省纪委副书记,并向蔡某甲表示可以帮蔡某甲解决其公司被处罚的事情。蔡某甲为了讨好温某甲,在温某甲画室当场选购了两幅画,并转账人民币360304元到温某甲指定银行账户。事后,温某甲答复蔡某甲因处罚单开出来时间比较长,不方便再取消处罚,蔡某甲还是按规定交罚款。
2019年3月28日,蔡某甲因涉嫌行贿被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取证,蔡某甲约了温某甲在某画室见面,请求帮忙运作疏通。温某甲自称跟顺德检察院的杨某某检察长很熟,之后还自编了一个与杨某某的聊天记录截屏发给蔡某甲,为此蔡某甲的父亲蔡某乙也向温某甲购买了两幅画作,转账合共人民币518464.4元给温某甲指定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蔡某甲和蔡某乙因找温某甲办事,共向温某甲购买了四幅画作,让公司财务蔡某丙先后五次转账到符某某和温某甲账户上,合计人民币878768.4元。
检察机关认为,温某甲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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